<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专家访谈 > 正文

梁晓东:权力、利益、权利与责任——略谈中国物业管理的流变【2】

2013-09-23 21:28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A-A+

房地产商·利益

2001年,深圳物业管理企业的“北伐”中兴年代,笔者来到青岛这一个中国“最适宜居住”的城市当中,根据青岛市政府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每一个小区只有成立业主委员后以后,才有可能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而在此之前,所有的物业管理成本一概由房地产商承担,作为销售房子的售后服务。因为地价和环境的缘故,青岛鲜有地产大鳄,不愠不火的城市风格与袖珍型的社区相对应,而“肥水不流外人田”,这时,所有的房地产商几乎都成立了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好歹将之包办起来,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所提供着服务,也同开发商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既然物业管理本身不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资源,所以,用来包办开发商的一切房屋瑕疵和配套滞后,包容业主的一切愤怒与不满是最合适不过的了,有一些对自己的楼盘寄予厚望的开发商,会聘请洋品牌或者深圳物业管理公司过来作顾问:梁行、屋宇、戴维斯、威格斯、中海、万科……这一系列具有符号型意义的名词在行业内流传深远,但是,事实的背景则是青岛乃至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对房地产商的绝对依赖性,笔者所亲身经历的一次巨变是:当房地产商因为一系列事件而“易主”的时候,原来的物业管理公司就突然“崩溃”了,尽管那时还没有收取一分钱物业管理费,但是物业管理确有“转手倒卖”的价值。

作为物业管理第二代靠山的房地产商,在中国物业管理的历史上是喜忧交加、功过相抵、利弊参半的,开发商与政府相对应的特点在于:他不仅能够帮你做成很多事情,能够帮助你很多成就,但也同时给你制造很多麻烦,政府往往是收费后就不“添乱”了,但是开发商正好相反,它是给你钱,同时来给你“添乱”。

很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从来就不是物业管理者,正是因为他们的作用就是在于完成着开产商一种成本高昂、但效果低劣的售后服务:对业主的投诉进行接收,但是没有任何能力解决--保修联系多次不到位,不了了之;对业主的违章进行处理,但是没有任何能力解决--装修噪民或者砸墙多次整改不到位,不了了之;对业主的意见进行回访,但是没有任何能力解决--当办理房产证、履行特殊的要约承诺、不想缴公共电费这样的要求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业主征询的意见簿的时候,可以看出开发与物业管理的同气相枝将有着怎样的浩叹和无奈,还是不了了之。但是颇令人惊奇地却在于,有一些“优秀”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一分钱不收的背景下提供大量的物业配套设施,不断给业主以惊喜的回馈,组织风采各异的社区文化,直至一两年的水电费、两三年的管理费也默然消化了,感激之余,于是有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相互理解和谅解,有了风和日丽的和平景象,有了今日的一大批国家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他们,有的曾经是铁腕权力的象征,有的曾经是丰厚利润的附属物,而今,他们是物业行业的排头兵。其实这两者的区别在于,“不了了之”的物业管理仅仅是一系列不负责任之后的“自我求存”的反照,而“优秀”的物业管理则常常是精心设计的一个“舍车保帅”的棋局。

在这一时期,物业管理的表现根据开发商对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关注程度不一而各有不同。因为这一时代的业主还普遍缺乏消费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所以依靠业主的同一性,这一时期的物业管理还能够“受控”,但是当业主“睡狮觉醒”之时,就是很多低劣或优秀的物业管理“丧钟敲响”之日,所以,我们在今天看到的,很多不同城市、不同层次的企业退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市场的现象,包括万科退出鹿丹村、中海撤出欧陆经典、华侨城、莲花退出山东市场,多家深圳企业退出武汉,以及为数众多的“炒管家”、“炒业主”、

“保安打人”的现象,开发商的雄心往往正是物业管理伤痛的根由,其实当风暴来临之际,对每一类物业管理企业也都是同样公平的。中国物业管理的第二次飞跃,就是业主掀起的“社区革命”年代。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