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3年至1995年间,来深培训人员逾千名,其中局级干部42人,处级干部53人;我们接待的物业管理考察团多达5000余人次
物业管理宣讲踏遍深圳
在当时推行物业管理最难的是改变观念,大家对什么是物业管理、为什么要搞物业管理以及如何推行物业管理都很困惑。1989年9月,我参加原建设部在大庆召开的全国住宅小区管理工作会议,会上介绍了深圳经验后,内地代表发出了一致的声音——“深圳经验好是好,其他城市学不了”。
为了搬开这个拦路虎,我们加大理论研究、经验总结、实例宣传,开展的宣讲活动和研讨会不下百次,我们都戏称开会的足迹踏遍了深圳的“五湖四海”,即东湖、银湖、西丽湖、香蜜湖、观澜湖,还有大小梅沙、深圳湾和大亚湾。
有时候讲千百次不如一个实例有效,于是1989年起,我们在公产房的12个住宅区里进行试验,做成物业管理的样板,商品房住宅区纷纷效仿。后来,市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每开发一个小区,就成立一个管理公司,将这套管理模式照搬照用,物业管理在市内推广的速度明显提升。
与此同时,开发商成立物业公司将相关申请报告拿到房管局时,就落到了我职责范围内,我不仅来者皆批复,还代拟批文,方便他们拿到办公厅盖章,再到工商局注册。当时我思虑,物业公司应当多多益善,只有群体数量多了才能抓质量,因此采取“放水养鱼”策略,让物业公司队伍壮大起来。那一时期,物业管理公司在深圳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处处都有公司挂牌剪彩放鞭炮,一度成为社会热点,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名。
“深圳模式”推广至全国
1993年,原建设部在广州番禺召开全国住宅小区管理工作会议,我作为深圳代表,原以为会议内容与深圳关系不大就没准备材料和发言。当会议进行到第三天上午,主持会议的原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和我说,这次会议目的是为住宅区管理找出路,但代表们的发言让人感到是“要人、要钱、要政策”,似乎大家都在住宅区管理中无可奈何地挣扎,于是让我下午在会议上介绍深圳物业管理的经验。
这个任务突然落到头上,我没有心理准备,而谢司长此前多次来深圳,对深圳的做法和经验了然于胸,我推脱不了,于是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列了一个发言提纲,下午会议开始第一个发言。我花了40分钟演讲完毕,谢司长叫停后面代表的发言,让大家围绕深圳的做法和经验进行讨论,有不明白之处再来问我,结果我像参加论文答辩似的,答完东家答西家,忙得不亦乐乎。
会议做出了3个对深圳影响很大的决策。首先是将全国“住宅小区管理”的提法改名为“物业管理”,其次是在全国推行深圳物业管理模式,最后是以原建设部名义,委托深圳组织开展全国物业管理培训班,向全国传经送宝。这次会议,可以说从国家层面肯定了深圳物业管理的做法,并确立了行业内深圳的龙头地位。
开办全国物业管理培训班不是一件简单事,当时一无教材、二无老师,后来我想到房管局有个房地产管理培训中心。于是我找到当时的主任张跃商量,我们一谈即通、一拍即合,决定由我来负责组织编教材、请老师,由他承担教学组织和管理。在当时,物业管理是新生事物,不讲究师资和教材审查,只要是开拓创新,就会得到支持,于是我邀请数名热心研究物业管理的同事和物业公司的经理自编教材,培训班就开办了起来。
得益于原建设部的号召,全国各地都派人前来深圳取经,在1993年至1995年间,来深培训人员逾千名,其中局级干部42人,处级干部53人;我们接待的物业管理考察团多达5000余人次,不乏中南海房地产管理局、总后勤部的干部,和研究房地产的知名专家。不少干部、专家在听课后,还提出实地考察的要求,就想看看实行效果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