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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解的物业管理行业生存困境【2】

2011-01-19 09:49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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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困境产生的根源

1.产品设计存在致命缺陷

当年,深圳在借鉴、引入香港物业管理模式的同时,出于国内现实环境的需要,不恰当地嫁接了许多物业管理不应该承接的责任,导致了物业管理这一产品的先天性缺陷。

最有争议的无过于“保安”职责——让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公安部门的部分职能与责任,建立数量庞大的“保安”队伍,既给管理、服务带来了一系列隐患,又极大地增加了消费者的消费负担。而作为纳税人,消费者理应无偿获得公安部门所提供的“保安”服务。

另外,目前通行的一体化物业管理模式也广遭诟病:首先是其大包大揽的运营方式与现代管理思维相悖,有碍行业发展和市场化进程;其次是只推崇一体化而排斥其他管理模式,将物业管理导入了狭窄的运行通道。

2.传统消费观制约

长期实施的公房供应制度,使得消费者群体产生了难以割舍的消费依恋意识。可以说,绝大多数已经迈入商品房消费阶段、具有比较成熟的商品房消费意识的消费者,其物业管理消费意识仍然处于初级阶段。

就目前来看,传统消费观对于物业管理行业的生存与发展,的确起到了极大的扼制作用。

3.政府引导与调控缺位

物业管理行业被政府视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助力器,但凡涉及社会和谐稳定,无论大小事,物业管理必是重要角色之一。

奇怪的是,处于这种背景下的物业管理行业,却在承受极其不合理的税负、“被强制的”无偿代收代付和管网损耗、众多的管理递延责任等等,这不能不说是由于政府引导与调控缺位所致。

4.市场化程度太低

虽然我国的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涉及物业管理市场化的方式不成熟且未成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引不健全,物业管理市场化一直处于探索阶段,距离完全市场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5.缺乏适合行业特质的准入机制

物业管理行业没有设置比较合理的行业准入门槛,能够随意出入的行业大门始终敞开着,给行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准的把控带来了相当难度

6.收费机制存在问题

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的结果是,物业服务收费的上限控制住了,下限失控,在物价与成本大幅上涨的同时,物业服务收费却一路下滑。这说明物业服务费调价机制与现实脱节,操作难度较大,有失公允。

7.行业运营缺乏理论支持

行业内外对于物业管理理论研究缺乏兴趣,作为行业运营根基的基础理论不成系统,许多重大的行业性理论问题尚未形成定论,行业运营得不到理论上的支持。

要缓解或摆脱上述行业生存困境,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办到,需要一步一个脚

印有针对性地在改良产品设计缺陷、明晰职责、理顺物业服务费定价机制、完善行业准入制度、确实加快市场化进程、系统性开展理论研究、创新管理服务方法等方面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果并付诸实践。

原文作者:陈晓平 原文链接:http://www.pjwyfw.com/sharon/detail.aspx?newsid=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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