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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与物业管理的营销学关系【2】

2011-03-29 16:39 来源:许松坤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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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配套实施的一部分,物业管理人员的办公及住宿,属于产品配套的一部分,应该列入产品系统的规划中,而不是在物业管理商接管以后,在园区的边角空间随机解决。

把物业管理配套设施融入产品规划设计中,使系统更符合营销学的规律要求,节省了日后资源投入的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产品系统达到最佳的建筑学与景观学效果,有利于优化品质管理水平,提高产品价值。

物业管理的前期配套设施投入应计入产品开发成本。有两方面原因:(1)在结构上,投入的配套设施是整个产品系统的一部份。(2)在时间上,产品未完全竣工,还处于销售阶段,主体未完全进入与业主发生管理合同关系的第三阶段。

物业管理品质水平与管理成本遵循一分钱一分货的市场交易法则,品质标准越高,需要的成本也越高。产品品质与物业管理品质确定以后,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商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价值的边际效应法则确定管理成本。在售后阶段,业主也遵循这一法则,希望以最小管理成本取得最好的管理品质。

但是,管理品质与物业管理成本之间存在突出的矛盾关系,表现为管理品质的保证与市场各类管理成本不断上涨,而业主支付的管理费却难于增加。为保证管理品质,维护地产品牌,大开发商在把开发产品交给同一品牌的物业管理商以后,为了解决管理品质标准与管理成本的矛盾,对物业管理成本给予适当补贴,目的在于保证地产品牌质量,维护市场竞争地位。这些策略符合营销学的一般规律,但并非所有的开发商都能执行这样的经营策略,它由开发商的实力,特别是市场竞争力以及维护市场品牌决心等因素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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