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关注 > 正文

哈尔滨:仅有三成业主满意目前物业的服务状况

2009-05-24 07:41 来源:哈尔滨日报 阅读:人评论

A-A+

楼内的保洁不到位;小区内的路面、花坛、草坪等出现损坏没有进行及时的修理;小区内本来是民宅用途的一楼的被私扒大门用作商服,物业公司却视若无睹……这些现象,都成了业主对物业不满意的原由。

日前,省消协对黑龙江省物业管理和服务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该调查采取向消费者发放调查评议问卷与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向消费者发放调查评议问卷4420份,收回有效问卷3120份,调查涉及全省各地住宅小区1183个。调查及评议的内容主要有,小区是否成立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公司是怎样被聘用的、是否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状况、物业服务收费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是否向小区业主明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纠纷的解决情况等,共18个问题。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目前物业服务状况的满意率较低。受访消费者非常满意的仅占7.0%,满意的占25.7%。而觉得一般的占36.9%,不满意的占15.7%,非常不满意的达14.6%。

焦点问题一:

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很被动

调查显示,只有22.9%的受访业主所在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其余绝大多数小区都没有成立。

省消协有关人士指出,未成立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就成了分散的、单独的弱势个体,就不能发出一个经协商而统一的声音,他们与物业公司之间,就可能“管家牛过东家”,这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产生各种矛盾而又难以解决的根本性原因。

在道外区保障华庭小区,几千业户就陷入因为没有业主委员会而正一个一个同物业理论的被动境地。目前,承担该小区物业服务的腾飞物业公司单方面宣布物业费涨价,由原来的使用面积每平方米0.3元提升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4元,理由是新的《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有这档收费标准。而业主却质疑,这次物业费的涨价物业方没有事先向任何一个业主征求过意见,却以要提高服务质量和小区配套设施升级为由擅自提价。按《哈尔滨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规定,多层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分五档,五级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22元,四级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35元,三级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4元,二级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82元,一级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物业方没有选择最接近于原物业费的新收费标准,而是直接拔高了。

针对物业费提价问题,记者采访了腾飞物业刘中秋经理,刘经理说:“我们收费是按市里物业收费指导价来定的价,至于业主提出新价格比原价格涨了2倍多的事,是因为我们提供的是三级服务,今后我们要在小区设施上进行改进,下半年小区就会大变样。”当记者问其提价前是否征求过该小区业主的意见时,刘经理说:“这次提价,没征求过业主的意见,因为这个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

省消协的调查显示,物业管理相关的规定都没有明确提出哪些人员或部门可以担任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召集人,而具有当然资格的业主,则有很多人缺乏组织起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即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也只是以个体形式进行抗争或者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并没有想到要组织起来,成立业主自治组织来维权。还有很多业主即使想到要组织起来成立业主大会,也常常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愿意积极主动出面作为首届业主大会的召集人。这是很多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焦点问题之二:多数业主认为物业收费有问题

在省消协的调查报告中,提出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不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占受访业主的53.1%;认为所在小区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占29.9%。

在哈市,目前一些小区纷纷增加了小区门禁,创建封闭小区。但在运作过程中,却出现了收费不透明,夸大安装门禁成本,借机谋利的现象。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