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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业主上“黑名单”座驾限入小区半年【2】

2009-07-02 02:10 来源:新闻晨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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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办法》中的部分内容在本市社区内属首创,或者提法十分新鲜,成为业主议论的焦点。

■黑名单

对于伪造、私自涂改《停车证》和门禁卡的车辆和人员(包括业主)、屡次违反停车规定(一年内拖车超过3次或一年内堵塞交通不服从管理导致报警处理超过3次)的车辆和人员(包括业主),将列入黑名单。

黑名单上之车辆和人员(包括业主)从列入黑名单之日起半年内,不得申请《停车证》和门禁卡,同时该车辆在半年内限制进入小区。如确需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小区的,按双倍收费收取停车费用。

■短期停车卡

业主在短期停车卡7天有效期内可任意进出小区,超过期限,按临停车辆处理。短期租赁费用为20元/车位/天。

■轮胎计数法

侵轧绿化的赔偿采用轮胎计数的方式,即单个轮胎侵轧绿化的以100元/次计数,两个轮胎200元/次,以此类推。

■拖离违章车

对于乱停乱放阻塞交通或其它车辆而驾驶员不在现场的;如果是中远两湾城住户车辆,保安人员应立即安排人员疏导交通避免堵塞,同时通知物业办公室联系该住户将该车辆移走;如果是访客车辆、无法确认身份的车辆、联系不上或经联系后15分钟后不到现场的,物业保安人员应立即拍照取证后将该车辆拖至指定区域,同时对该车辆车轮上锁。

各方反应

物业:担心操作遇阻

中远物业两湾城负责人杜恩毅表示,《办法》的出台将使物业有规可循,经过业委会授权后,物业便可对小区车辆进行有序管理,但同时他也担心在具体操作上存在难点,可能会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跟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必要的协调和沟通。

杜恩毅介绍说,以前由于没有具体规章,物业在管理上存在很大的困扰。现在《办法》赋予物业权力,对乱停乱放阻塞交通而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车辆,物业保安人员拍照取证后可将该车辆拖至指定区域,同时对该车辆车轮上锁。但杜恩毅也担心,由于物业不是执法部门,在具体管理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障碍,这都需要在今后的管理中不断实践、完善。

业主:赞同但担心易引发矛盾

记者采访了解到,大多业主对《办法》出台表示欢迎,认为一旦照章执行,目前两湾城存在的一些机动车乱象将有望得到根治。但部分条例在小区论坛上也引起了较大争议。如“侵轧绿化的赔偿采用轮胎计数的方式”,多数业主认为,这种赔偿方式十分新鲜,可为小区绿化撑起安全伞,但操作时容易引发物业管理方与业主矛盾。

而《办法》中规定的“居委会、管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如有需要申请公务车位的,应按照地面固定车位标准支付相关费用”也引发了业主对于社区停车公平性的讨论,多数业主对此表示支持。

同时,部分业主希望物价部门对其中有关停车收费标准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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