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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业主、物业纠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3】

2009-12-06 06:43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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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业委会并非“四面楚歌”,不少业主是他们的忠实拥护者。这些业主对业委会的忠诚,某种程度上说是源自与物业之间的积怨。一位小高层的业主代表介绍,在2007年1月交房时,前期物业合同物业费每平方米1.5元,根据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1.5元/平方米是三级服务标准的收费水平,但物业管理服务也与三级标准相差甚远。这位业主历数了对物业工作的种种不满……“如果真的要换物业,我第一个签名支持,”这位业主说。

物业:“我们里外不是人”

作为这场旷日持久的“暗战”中的另一主角,新康物业公司同样觉得很委屈,该公司副总经理张东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物业已经陷入了夹在业委会和业主中间的尴尬境地,“里外不是人”。“我们与业委会签订的协议中确实约定要支付车位租金的28.3%和农贸市场的承包金,”张东顺说,但这份协议实际操作起来很难:首先,合同中说小区内共有1322个车位,但实际上1322只是当时小区内的车辆保有数,真正能够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划定的车位只有632个,所以无法完成合同中约定的车位租金收入;其次,多年来新康花园的业主们形成了一个习惯,当年的物业费要在9月份前后才陆续缴纳,此前物业的开支基本上是来自车位费,不足部分由公司垫支,而车位费只能收到合同预期的一半,“所以我们根本没办法按季度支付专项维修基金。 ”“到目前为止,我们今年还没有实现收支平衡,”张东顺说,但无论怎么亏损,新康物业也不会赖掉合同约定的专项维修基金。“然而,专项维修基金的支付,并非只有现金一种形式,”张东顺话锋一转,“我们也可以直接把这笔钱投入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张东顺说,他们目前正在以这种方式支付专项维修基金——鸿禧苑内的一条公共道路正在翻建,由道板砖改成沥青路面,总造价38万多元。然而,正在翻建的这条路,已经成为业委会与物业之间矛盾的另一个焦点。

按照业委会的说法,物业翻建鸿禧苑内的道路,属于“自说自话”的行为。业委会委员们说,之前业委会确定首先需要维修的是春在苑的道路,但现在物业却擅自翻建鸿禧苑的道路。

而张东顺说,物业翻建鸿禧苑的道路,纯属不得已而为之。“之前,我们和业委会商讨春在苑的道路维修计划,我们先后五次向业委会提交方案,但始终没有回音,而业主们又强烈要求修路,正好,鸿禧苑的道路也需要修,所以我们就从鸿禧苑开始了。我们到底该听谁的?听业委会的,还是听业主的? ”

11月12日,新康花园业委会发布了一份物业管理招标公告,新康物业也收到了这份公告。 12月5日是公告规定的招标截止日期。但直到昨天,张东顺仍未确定是否该参加招标,“据我所知,业委会发布这份招标公告,并未经过全体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的批准授权,从程序上讲是违法的,所以,我们不会参与这次违法的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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