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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业主、物业纠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09-12-06 06:43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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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苏州新康花园最近颇有些不宁静。

在这个拥有3000多户居民的大型社区内,物业公司的保安们拿着一份由部分业主起草的“联名书”,正在挨家挨户找业主签字,而这份“联名书”的矛头直接指向现任业主委员会,列举了业委会“私设银行账户、擅自提出招标更换物业、新聘物业将提高物业费”等“罪状”。

这份联名书将业委会推向了一座即将爆发的火山口。 “火山口”的底下,潜伏着一场由来已久的“暗战”——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以及业委会内部的矛盾、小区居民和物业之间的积怨。

旷日持久的“债务纠纷”

“这场风波的直接导火索,就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 ”前天,新康花园现任业主委员会的三位委员谭华、丁力、刘云,介绍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之间持续了将近半年的“暗战”。“本届业主委员会于2008年4月29日上任,同年6月4日在沧浪区房管局登记备案,是全体业主民主选举产生的合法组织,”委员们介绍说,而现在的物业公司是自新康花园开发建设以来就一直对该小区进行物业管理的新康物业公司。

2008年12月29日,新康花园业委会受业主代表大会委托,与新康物业签订了2009年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把车位租金收入的71.7%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用,28.3%用于专项维修资金,具体金额为106.3万元和42万元。同时,业委会还受托与新康物业签订了《新康农贸市场2009年度委托经营承包协议》。约定,该菜场委托新康物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年承包租赁费15万元,该收入亦纳入小区的专项维修基金。“合同中约定,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物业公司将车位租金收入中应纳入专项维修基金的部分汇入业委会的专用账户;市场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谭华介绍说,但是,直到今年6月底,虽几次催讨,业委会的专用账户也没收到新康物业汇入的一分钱。

于是,今年7月23日,业委会致函新康物业,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上半年的车位租金中约定比例部分,以及半年的市场承包租赁费划入业委会专用账户。

7月27日,新康物业复函业委会,称“我公司新康花园管理处截至6月30日,共收入物业管理费和汽车车位费合计956734元,费用支出共计1518389元,收支相抵,我公司已垫付561655元”,“新康花园小区的所有收入以及新康农贸市场上半年的租赁承包费7.5万元收入,均用于支付员工工资以及规费支出,不足部分我司已暂垫付……”“这份回函的言下之意很明显——我没钱,无法按合同支付相关款项,”谭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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