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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物业管理中心四项制度解决业主维修难题

2009-12-12 09:02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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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淮安市物业管理中心自2007年8月正式代管主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来,认真贯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为保障房屋的安全使用、及时维修,提高房屋使用功能和价值年限,有效化解维修资金使用难、房屋维修难的矛盾,积极探索,建立实施了四项制度,确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得到及时修缮维护及更新改造,有效规范了维修资金代管使用审核服务工作。

一是建立和实行《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服务承诺制度》。该项制度公开承诺:业主委员会(管理单位)申请使用金额5000元以下的,自收到完整申请资料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审核工作,并拨付资金;申请使用金额5000元以上的,13.5个工作日完成资金拨付。为使公开承诺落到实处,中心2007年11月底通过建立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简化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地简化使用环节,以方便群众办事。今年8月,又制定了《淮安市主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则》,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进行细化和充实。

二是建立应急维修使用审核制度。为解决业主住房维修的突发事件,特事特办,急业主所急,倡导人性化服务理念,规定了可以启动突发事件处理程序的情况:屋面防水损坏造成大面积严重渗漏的,安全护围(栏)损坏、电梯故障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高层住宅水泵(箱)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楼体单侧外立面20%以上有脱落危险危及公共安全的,消防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法律规章及技术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必须立即维修的项目等,可不经过公示、两个2/3业主签字同意等程序,直接申请拨付使用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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