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入不敷出”、“公司每年都在亏损”……在记者就物业费公示问题走访多个小区时,一些物业公司也在大吐苦水。
昆明市很多老旧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依然按照上世纪90年代由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来收取物业费。由于收费标准偏低,而物价、劳动力价格在上涨,物业公司运作困难的现象逐渐凸显,不过这个现象在新小区中却不多见。
物业费究竟该按照什么标准来收取才合理?昆明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从2005年后,小区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不再由物价部门核定,而是放开来由市场调控,一般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协商定价。
物业费收高还是收低了?
业主质疑:公示的账目为何年年都亏
日前,记者获得一份某物业公司2007年公示的物业费收支表,这家物业公司全年收入总额为180万余元,包括综合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卫生费等6项费用收入,其中,综合服务费占收入总额的67%,停车费用占30%左右。
支出一栏中,20个支出项目共计支出总额为190万余元,其中,工资支出约92万余元,占支出总额的48%。除垃圾清运费、绿化费用、庭院管理人员费用外,还有会务费、公证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折旧费、业务招待费等12项费用,占支出总额约23%。利润一栏显示该物业服务公司当年共亏损17万余元。
怀疑公示内容有猫腻
记者就“物业费公示”问题随机采访了30名业主,虽然大家都一致认为希望“明明白白消费”,可当问及是否相信公示结果时,大家又都摇头。
王丽(化名)在新迎小区住了5年多,虽然每年300元左右的物业费并不高,但对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王丽说很失望。
王丽表示,小区每年都会公示物业费收支情况,但“没有心肠看”,因为“看了也白看”。她认为,公示内容上漏洞太多,一些只有物业公司才能解释的“项目”,肯定存在很多猫腻。
要让公示内容真实、可信,王丽建议,可以请相关部门介入物业费收支过程并进行监督,而进行监督的部门,“要与物业公司没有任何瓜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