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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首现物业告业主 咸嘉新村物管状告七业主

2010-03-12 11:00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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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业主状告物业公司的事时有发生,而物业公司状告业主的事则并不多见。昨日下午,长沙咸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嘉公司”)将全国示范小区咸嘉新村小区内的7位业主推上被告席,要求这些业主交纳8年来所欠的物业管理费。 在法庭上,双方针锋相对,法官准备择日组织双方调解。

咸嘉公司的代理律师马某称,凌某、李某等7位业主,以各种借口无故拖欠2002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多的近万元,少的也有2000多元。

“咸嘉公司为了体现对业主的人文关怀,还主动放弃了追缴滞纳金。”马某说。

凌某等业主则表示,他们并不是出不起这笔钱,只是由于该小区存在房屋质量、保安措施不到位、汽车被盗受损等多方面的问题,才导致他们以不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进行抗议,“咸嘉公司什么时候将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我们就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

意义:原告与被告均认为此案意义大于案件本身

“对双方都是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昨日下午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原告代理律师与被告方的业主代表,他们均认为此案的意义要远远大于案件本身,“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原告的代理律师马某说,咸嘉新村小区系建设部评定的全国示范小区,虽然政府部门进行了大量投入,但是如果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是不能获此殊荣的。能在这样的小区内拥有物业,无论居住或者投资都是幸运的。“希望广大业主通过这次开庭,能了解更多有关物业服务法律关系所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使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进入良性循环”。

被告方业主代表符长庚表示,他们与咸嘉公司的矛盾由来已久,双方甚至还发生过过激行为。此次双方在法庭上心平气和地将话讲清楚,使双方更加清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我们愿意和咸嘉公司进行调解,亦服从法院的判决,但希望咸嘉公司今后能更好地尽到‘管家’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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