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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有人买单 谁还建业委会【2】

2010-05-30 11:43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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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声音:记者走访各大小区及查看相关的业主论坛,发现居民的观点大概分三种。

1 羡慕型:我们没赶上

已经有了业委会的社区,居民都表示当时成立业委会的不易,很羡慕这个新政策。代表社区:嘉润花园、新天第小区

居民意见:我们小区的业委会成立之路可谓异常艰辛,从期待到筹备到成立历经了七年之久。

筹备业委会时,多次遭断电威胁、制作的展板也被挪走、业主和开发商遗留的老物业多次发生肢体冲突……所以最终能成立业委会换掉老物业真是十分不易啊。

有了这项新政策相信开发商就不敢在成立业委会时进行百般刁难了。——嘉润花园业主陈先生

2 遗憾型:能不能把我们也算上

几经波折还没有业委会的小区,而且是在今年10月份以前的项目,业主大多持悲观态度,也希望能想办法向新政策靠拢。代表社区:旗胜家园、鸿业兴园二期、7克拉小区

居民意见:唉,我们还是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可以同样不交物业费吗?——旗胜家园业主周先生

没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已交物业费能给退吗?——望京融科橄榄城业主赵先生

真可惜,办法实施日期是10月1日,鸿业兴园二期应该不在其中。不过这个办法可以促使开发商赶紧交房。——鸿业兴园二期业主林女士

3 喜忧参半型:就怕开发商暗箱操作

对于正瞅准了还未开盘小区准备下手的未来业主们来说,一方面他们为该政策欢欣鼓舞,另一方面也担心是否真能顺利实施。代表社区:10月1日后开盘项目

居民意见:这个办法不错,对开发商是一个制约,开盘后如果捂盘不卖,或价高卖不动,达不到50%,就不能成立业主大会,开发商要承担损失。物业费越高损失越大,开发商搞猫腻也会受到制约,因为必须提供详细名册,开发商是应该掂量一下该怎么办了。 ——网友迦叶

召集小区住户人数的5%就能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个比例定的太少!人少了开发商很容易操控,5%能代表全体业主的意见吗?至少要50%才行。 ——北京市民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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