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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有人买单 谁还建业委会【3】

2010-05-30 11:43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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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一成立就要交物业费谁还敢牵头?

陈凤山:百子湾家园业委会主任

新办法如果提前几年出台,可能百子湾家园业委会至今无法成立。热心发起筹备的业主,会被大多数业主认为‘有病’,因为筹备成功就必须交物业费。

陈凤山认为,新办法不一定能促进业委会的普遍成立。《办法》出台前,业主因为维权而急于筹备,但之后转而考验开发商的资金能力。

如果开发商在意资金投入成本,或者流动资金紧张,它就会着急筹备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了。

但是,从业主这方讲,因为不需要交费了,反而可能弱化了筹备的动力。可以设想,热心发起筹备的业主,会被大多数业主认为“有病”,因为筹备成功就必须交物业费。

对本身就缺乏权利意识的业主群体来说,有可能业主的权利意识会被经济取向所替代。“百子湾家园最初筹备业委会的动力,就是因为业主不满物业费突然提价。”陈凤山说,如果今后由开发商支付物业费,无法想象会不会仍有这么多热心业主支持业委会。

他认为,筹备行动可能会成为一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经济成本的博弈,谁先行动,谁最终付出的经济成本可能更大,如果进入这样的困境,业委会成立就会更难。

如果出现开发商对前期物业不负责的情况,必须借助政府出台的处理机制。

比如现在北京市建委大力推出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就会对开发商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方案有所约束。

疑惑:这不是一种进步 而是一种倒退

肖劲:万科营销总监

我觉得大家是不是都理解错了,政府不是这个意思吧!如果这样的话,任何一位业主都会想,‘干吗要成立业委会呀,永远不成立不就完了’。万科营销总监肖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该解读的不理解。

如果这样的话,任何一位业主都会想,“干吗要成立业委会呀,永远不成立不就完了。”

但反过来说,一天不成立业委会就一天没人服务,这样僵持对整个小区的物业服务没有好处,因此他认为可能是解读错了。

肖劲表示,如果真如解读所说,不成立业委会就可以不交物业费,这个不是一种进步,而是一种倒退,“我觉得没有可操作性,呼吁建委出面澄清并给予解释。”肖劲表示,要不然开发商、物业公司,包括业主都不知道该怎么操作。

他表示,如果按照这个规定执行,那么,前期很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是不是可以要回之前交的物业费,这些问题都需要细则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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