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等同步调整规范
在物业服务费调整的同时,小区其他收费标准也相应作了规范。物业企业受业主委托对房屋装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提供清运服务,可收取装修装饰垃圾清运费。房屋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的,每户100至150元;80至120(含)平方米,每户150至20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户200至250元。排屋、别墅以及非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住户自己清运垃圾不得收费。
利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及指定场地提供车辆停泊服务的,可收取车辆停泊服务费,其中属于小区配套服务的停车费实行政府定价,经业主同意面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宅小区停车费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分地面停车场地和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两种。地面停车的,其中汽车长期停放,每辆每月40至70元;摩托车长期停放,每辆每月30元;汽车临时停放,每辆每次2至4元。地下停车的,其中汽车长期停放,每辆每月80至120元;小型汽车临时停放,每辆每次4元;大型汽车临时停放,每辆每次6元。车辆临时停放按日(24小时)计次,停放不足1小时(含)的不得收费,跨日停放但持续时间不足12小时(含)的按一次计收,超过12小时可重新计次。
楼道灯电费已计入物业服务成本,不得再另外加收。安装楼道灯分配器由业主承担电费的,其电费每月按0.01元/平方米标准在物业服务费中相应扣减。
物价部门强调,业主享受公共性服务,除了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以外,不再分摊其他费用(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前期物业服务小区参照执行
从全省各市物业费标准来看,市区调整后仍属全省中等水平,与地方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相符。以多层住宅小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家庭为例,据物价部门测算,物业服务费标准调整后,一至四级小区每户家庭全年将分别增加开支120元、180元、240元和240元,对多数居民而言影响不会太大。
值得注意的是,市区按政策规定实行前期物业服务政府定价管理的普通住宅小区并不多,其比例还不到目前已建成住宅区的10%,而按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别墅、排屋以及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小区占了绝大多数。
目前市区的实际情况是,多数住宅小区是符合业委会成立标准但没有成立业委会,继续参照政府定价管理的。为此,昨天同时发布的《金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特别规定,应成立而未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物业费由物管企业参照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有关规定自行确定收费标准,但前提是要征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物价部门表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方向是市场化,业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关键是建立和完善住宅小区的业主自治机制,成立业委会,在市场竞争中争取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