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亮点
自有车位月物业费每车不得超过120元
针对广州市存在一些对业主自己购买的车位被收取天价物业管理费的情况,本次新政规定,车位物业服务费按照不得高于该车位所在停车场小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30%的原则,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场经营者约定。也就是说,对于业主自己购买的车位,物业公司收取的管理费不应当超过停车费的3成。车位物业服务费按每月每车位计收。在同一个停车场,车位物业服务费应当执行统一标准。
市物价局表示,停车费是针对租车位的业主而言,车位管理费是针对买车位的业主而言。按照现行规定,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场小车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辆400元,按该标准的30%计算,则室内停车场车位物业服务费将最高不得超过每月每车位120元。
焦点问答
新政后物业费将会涨声一片
南都记者:为什么要调整政府指导价?
市物价局:政府指导价政策十年来基本未作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已滞后于近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利于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目前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超出政府指导价上限而需要单独审批的新建高档住宅楼盘越来越多。据统计,2007年3月至2009年7月期间,全市向物价部门提出单独核定收费标准的楼盘有108个,在这些楼盘中,收费在2~2 .8元/平方米。月的占65%,收费在2 .8元/平方米。月以上的占35%.“现在的新楼盘大部分都超出了原先1 .96元的最高限价”,单独审批工作已经给物价部门带来了很大负担。
南都记者:新政出台后是否意味着最高限价涨价?
市物价局:千万不要理解成是最高限价涨了。目前只是增设了两个更高的物业服务等级层次。原来1.96元最高限价对应的服务水平仅仅相当于新政的三级收费,即1.85元/平方米。月。
南都记者:2.8元是最高限价,会否导致开发商将物业费都提到2.8元?
市物价局:也有这个可能,但是开发商在售楼时也要考虑市场的接受程度。而且业主可以参照“菜单”进行计算。
南都记者:业主是否可以组团从菜单中选取服务项目?
市物价局:相信现在业主自治能力比以往有更大提高,完全可以自己设计一些适合小区的方案,共用部位发生的费用可以由全体分担,组团消费的费用可以由组团的业主内部分摊。不过这些都需要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
南都记者:哪些物业企业应当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
市物价局:新政规定,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应当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对此提出质询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