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此次新政的出台是将价格确定权放给了业主,很人性化。2.8元/平方米的最高限价实际上是限制了开发商,但费用的收取和相应的服务由业主主导,这就等于是市场经济的模式。而物业所称的服务业主是否真的能够得到,“这就要看我们业主当家作主的精神了”。——— 市政协委员吴名高
新政更加符合市场化要求。实际上有些楼盘前期物业费不是定高了,而是定低了。———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姚李娟
本次新政实际上是在人工、材料费等成本上涨的背景下,物业管理行业要求涨价。政府部门推行新政不妨多听取业主的声音,行政部门是要保护广大市民的权益,而不是单单保护物业管理行业的利益。“行业利益也要保护,但不是保护他们成为只赚不赔的行业”。———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