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堂
好心坏心如何界定? 美国是诚信社会,但中国国内确实很麻烦,如现在撞了老人说是救助,没有摄像头,很难说清楚。我们不能完全排除明是肇事却假装救助的情况,但即使有可能放过坏人,为了社会健康发展,还是要保护好心人。这也符合司法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建议从民事诉讼上制定一些规则,证明肇事必须符合哪些要件?这块需要法律做进一步的研究。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辉
个人的动机问题,很难认定。需要在举证责任认定上进行调整,从无罪推定的角度出发,起诉者当提供更多的举证责任。司法上应当更多从善良方面去考量引导。———深大法学院教授彭勃
施救不当担不担责? 毕竟大多数普通人不懂专业救护知识。在紧急关头,好心人如由于缺乏医疗专业知识,加重了伤害,事后容易受到被伤害者家属的追究。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王蔚明
专业救助,对一般市民来说没必要有这么高的要求,一旦产生法律纠纷,在法律责任追究方面应该更宽容些。对于无意造成伤害,可以通过另外的方式,比如在道德层面,形成一个道歉的机制,让社会崇尚理性处理的模式。 ———深大法学院教授彭勃
无偿救助应该免责,只有这样才能鼓励救助,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有专业的救助知识。我对中学生救助获奖的消息很赞赏。如果冤枉了一个好人,社会影响会很大。特别是法院判决后,经媒体报道,社会上就会说好事不能做。应该宽容对待救助失当者,否则伤害的是整个社会,一旦发生类似事情,老人小孩都无法得到帮助。救助免责在法律规定越细越好,防止被滥用。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辉
道德考量还是法律裁夺? 这个是道德层面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是社会的悲哀。有些东西即使制定了法律,在实际操作执行当中还存在争议。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王蔚明
目前社会被撕裂,一些极端事件反映社会出毛病了;以前更加没有法律,但以前没有这样的问题,甚至现在农村里也不可能出现类似问题。在城市里人与之间缺少信任感,人与人之间互相敌视,贫富悬殊,阶层差距加大,矛盾加剧。法律是一种手段,但在根本上还是要缓解社会矛盾,进行道德重建。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辉
社会良心靠什么维护? 针对这种社会现象,单独做这样一个条例,不现实。需要社会、媒体,大家共同努力,共同塑造社会道德体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辉
从目前现有法律体系来看,很多法条有涉及相关的,不太存在立法必要。与其立一个针对好心人的条例,不如针对一些老人、妇女设立救济制度,对一些不幸的意外事情进行救济。建议民政部门拿出一部分资金,成立公益基金等。这样是从另外一个角度降低好心人救助别人可能带来的风险。现在这种社会风气,某种程度上是起表率作用的机构没起到应有的示范作用,如政府公权机关在维持良好风气的作用没有做好,给整个社会带来善良价值的偏离。 ———深大法学院教授彭勃
法律治标,治本还是应该靠社会道德的改善。法律毕竟是法律,良好社会风气需要社会舆论引导。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王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