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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广州物业管理难题【3】

2013-08-21 08:10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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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物管触角延伸到老城区

发声者:广州市人大代表张南宁

我希望多关注旧城区的物业管理,这一直是一个空白区。现在纳入物业管理的一般都是新建或上世纪90年代后建成的商品房。但在海珠、越秀、荔湾区等老城区还遗留下很多企业自建的宿舍,房改后都卖给了企业职工。这些房屋当时的建房条件很差。其物业管理到目前还是采取一种自由放任的方式,如70年代到80年代的老房子中很多设施都即将过使用期寿命了。这些旧城区物业管理该如何落实?

物管费调节机制期待完善

发声者: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李卓章

根据我们的调研数据,广州市的物业管理企业公司只有少数处于强势,大多数还是非常弱势。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希望对于物业管理费,物价局能发表一个年度的物业指数机制。

因为很多矛盾来自价格,物业管理是一个服务,就像我们去市场买菜一样的,但它不是一个大众产品,物业费是个小众的买卖关系,矛盾多是必然的。所以政府如果能发布一个物业收费的联动机制,可以有效减少矛盾。

此外,有个不太合适的看法是,公共设施、公共场所所有事务都应该是物管管理的范畴。其实这个看法有误,比如小区管理治安应该是公安部门的责任,小区物业的安防队伍保安队伍只是辅助的,主力还是应该由政府的公安部门来做。

还有一个问题是消防,我们物业管理公司为了消防问题也承担了诸多成本,这些成本加大了物管的负担,因此说很多物业公司都是弱势群体,有苦难言。所以在政府的法律法规方面希望能够为上述权责能得到厘清,尽量减少物业管理的矛盾。

焦点话题

在“物业管理你说我听”论坛上,针对一些焦点话题,在辩论中不时碰撞出火花。有些话题,众人站在不同立场各抒己见;有些话题,众人达成共识至于又提出更为完善的实施方案。

碰撞:电子投票系统好不好用?

广州市政协委员宋川:电子投票系统建设这个方案很好。我住的小区每次召开业委会,人都凑不齐,也找不到地方,利用新技术,就可以很好解决这个问题。

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电子决策投票系统是由市房管局统一操纵,这个可能会产生问题。有一些业主会认为很难保证结果的权威性。一旦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他们也会质疑有无作票行为。

共识:立法规管束街道不作为

广州市政协委员宋川:我们要求20%的业主向街道或镇政府提交申请报告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但现在情况是申请了一次又一次都没办法召开。所以能不能向街道或镇政府提交申请报告的同时,也向所在区域的房务主管部门报备,使监察机关有据可查?

金碧花园业主代表张智强:这一点应该明确,不配合业委会成立的部门要增加一些处罚进去。若造成严重后果,还是有必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追问:维修金没了着落怎么办?

广东省人大代表赵广军:我们很想明晰地查到维修基金收取的比例,其监管部门有哪些,定期公示的期限和利息大概有多少。很多人对这项资金很关注,特别是老城区的业主。很多时候小区公共设施坏了找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也没有这笔钱。业主再找其它部门,也没有一个结果。

广州市人大代表张南宁:市内很多70年代到80年代老房子中的公共设施都即将过使用期了,管理需要钱。可是当时的维修基金是房改时在卖给职工的价钱里留取的,很少,根本不够用。职能部门必须关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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