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陶然庭苑小区的王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因小区入住条件不达标,不少业主以“拒交”方式希望物业公司减免第二年的物业费。该小区高层电梯使用电梯卡,谁不交费,物业公司便拒绝给电梯卡升级,电梯卡不升级业主就没法乘坐电梯。
业主:物业服务水平未达到每平方米1.2元的收费标准
记者赶到陶然庭苑小区调查情况。小区里的高层为22层,有一部分楼房没拆迁,还有一部分楼房在建,入住率不高。
为何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介绍,该小区交房领钥匙时,物业公司要求预交一年的物业费,物业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2元,电梯费额外收取。当时小区根本达不到入住条件,没有煤气,电也是临时电,园区道路没规划好,不少业主只好暂缓入住。
家住该小区22栋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上个月,众家物业公司让我们交今年的物业费,由于大家对第一年的入住条件不满,认为物业服务水平未达到每平方米1.2元的收费标准。没想到物业公司将电梯卡升级与物业费捆绑,不交物业费就不给电梯卡升级。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还告知业主,没交物业费的业主需在7月8日前交齐,否则7月8日后将无法使用电梯卡。”
物业公司:对电梯卡升级与物业费“捆绑”一事予以否认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众家物业公司的郭经理。郭经理对电梯卡升级与物业费“捆绑”一事予以否认。他解释,电梯卡要进行升级,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包含电梯的服务费用,业主需在交电梯费的同时交齐物业费。物业公司只是正常收取物业费。
关于小区设施不完善的问题,郭经理说:“小区内有一部分楼房还在施工中,有些设施不够完善,所以现在由物业公司代收水费和电费,目前,基础设施正在逐步完善。”
郭经理告诉记者,根据业主的入住时间不同,分为按季度交物业费和按年度交物业费,所以交物业费的时间长短不同,目前,已有半数业主前来升级电梯卡,也就是说这部分业主已经交了物业费。
南关区发改委:物业收费许可证未获批
记者从南关区发改委了解到,该小区的物业收费许可证还未获得审批。工作人员表示,将收取物业费与电梯卡升级“捆绑”在一起的做法显然不符合规定。业主可拨打物价局监督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不少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目前各项收费均属于“无证收费”。物业公司方面则表示,收费许可证目前还在办理中。
律师说法:如此“捆绑”收费不合法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刘继业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刘律师表示物业费和电梯服务“捆绑”本身就是不合法的,《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它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以暂停电梯服务为要挟,侵害了业主的权益;另外,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服务关系,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关于违约争议的解决方式,物业方面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追缴,但不能以电梯使用作为交换条件,物业公司此举已涉嫌侵权。对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也不应用这种手段来约束,而应采取诉讼等合法手段解决。
转自《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