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问题:我是虞城县阳光世纪城的业主,买房子入住3年了,小区的配套设施很多不合格,包括照明线路功率太小、饮用水管道布施不合格,每月都要支付上百元的增压费。自小区交房以来,一直没有一家固定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都是干一段时间就走,这都是因为开发商将最初收缴的装修押金挪作他用。现在几个保安想自己干物业,写个通知要求大家积极签字同意新物业入驻,否则就停水停电。
办理单位:虞城县人民政府
办理结果: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招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条规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依据以上几点,我县正在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
来源:商丘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