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市区水口的秋女士2012年装修时向小区物业公司交了1500元装修押金,后来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最后几经协调才把装修押金退还。
秋女士说,她原本在阳台南面装了隐形防盗网,西面装了一块两平方米左右的玻璃。后来物业验收时表示,那块玻璃影响了大楼的整体外观,必须拆除,并以此为由不退还秋女士的1500元装修押金。秋女士只好把玻璃拆了,但为了避免损坏防盗网就保留了玻璃框架。没想到,物业又以整改不彻底为由拒绝退还押金,而且一拖就是近2年。秋女士说,物业一直以担心退还押金后业主又自行装上玻璃,所以拒绝退还装修押金。“在阳台西面装一块两平方米左右的玻璃,既不影响外观,又不影响他人,物业凭什么扣着我的装修押金不退还?”
记者与物业公司负责人陆经理一起到秋女士家里查看现场发现,在20平方米左右的大阳台里,外围大部分都用隐形防盗网拉起来,玻璃框架就是一个铝合金边框。陆经理说,对于这些细则他们公司有明确规定,即在外观看得见的地方不能有额外的加装,否则就是不符合装修要求,不能退还装修押金。虽然秋女士家在28楼比较高,外观看不太清楚,但他们担心的是一家装了玻璃后,其他人家都会效仿,到时整体外观就会受到影响。最后几经协调,物业终于退还了秋女士的1500元押金。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邓律师认为,物业收取装修押金无法律依据,是不合法行为。业主装修时只要不改变房屋原有结构,不对房屋整体构成威胁,业主可以按个人需求进行装修。如物业已收取装修押金并拒绝退还的,业主可通过法律手段拿回装修押金。
来源:惠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