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锐(呼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物业管理关键是“补齐短板”
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是一项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关注和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涉及面广。这个提案抓住了核心和要害。
物业管理,也是社会化管理的一部分,抛开其它因素单谈物业管理是“纸上谈兵”。
目前,呼市的物业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明显的差距。一些基础条件好的新型住宅小区、高层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相对好,甚至与国际水平接轨。
但老旧小区,包括政府投资兴建的统建楼、历史遗留下的单位自建职工宿舍楼,小区的管理过去都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服务范围较窄。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后,多数小区被完全推向市场。这些老旧小区业主大多收入低,没有缴纳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配套设施不完善,多数物业不愿介入,全面推行物业企业专业化服务难度较大。 一些公产房,损坏后怎么维修,谁来维修?
物业管理无小事,为了构建和谐首府,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加大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的力度,“补齐短板”。切实改善老旧住宅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让广大市民切身感受和享受到发展带来的成果与实惠。
李岳清(呼市政协副主席):应出台相关条例规范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与每个人戚戚相关。这个提案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有关注价值,对首府整体的物业管理工作是一个推动。
据了解,呼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费标准普遍偏低,一些小区收费只能维持基本的保洁。低收费,带来低服务。一些小区居民对物业服务质量提出质疑,这是现实问题。
一些老旧小区物业费收费难,居民发怨气,物业公司倒苦水,带来的恶性循环则是物业公司退出、频繁更换,小区物业管理陷入真空。
物业服务如何让居民觉得“价有所值”?首先应该引导居民,增强居民有偿等价服务意识。其次,物业公司在入驻小区后的运营中,政府部门应该多监管。多方探索物业管理经费保障来源。如果物业公司不盈利,如何生存发展,更谈不上为居民提供全面的高质量的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居民与物业之间的扯皮纠纷,并不好以“一刀切”的方式去解决。
作为内蒙古的首府城市,亟待出台相关的物业管理条例,通过法规的形式,更加明确业主、物业公司和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及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规范了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各自的职责和运作方式,使这些单位更加职责明确,更好地保护业主利益。
相关链接:呼和浩特老旧小区改造让60万市民受益
“呼市市委、市政委把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作为一项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关注和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并于2011年正式列入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3年来,呼市已累计改造老旧小区819个,改造面积16万平方米,受益市民达到60万人。”今年6月份,呼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苏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剩余部分计划在今明两年全部改造完成。
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老旧小区1535个,居民约40万户,120万人。这些无物业部门管理的小区与新建并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形成了明显反差,小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亟须改善。
从2011年开始,呼市对老旧小区进行比较彻底的改造。当年共对194个老旧小区进行了综合整治改造,整治改造总面积460万平方米,受益人口近17万人。
整治改造内容包括:房屋整修养护、房屋全面整修养护、完善配套设施、建筑节能改造、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小区还增设了健身器材、小区安全监控系统等,整体环境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2013年,呼市共整治改造300个老旧住宅小区,通过对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改造,原先脏乱破旧的老旧住宅小区面貌大为改观,违章搭建得到拆除,破旧墙面粉刷一新,小区道路平坦整齐,有条件的小区还增设了健身器材、小区安全监控系统等,为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创造了条件,改造工程得到了居民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