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关注 > 正文

“罚单”变“提醒”物业称乱停还贴

2014-11-04 08:30 来源:扬州物业网 人评论

A-A+

新闻闪回:“通道内禁止停车,否则锁车并罚款100元。”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路兴华街浅草绿阁小区的部分业主近期车上被贴上这样的“罚单”。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是告知,“再往那停就得交罚款了。”业主王先生不理解,“物业公司有什么执法权,有什么权利向业主罚款?”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发现“罚单”变成了“通道内禁止停车”的提醒,但仍然贴在车辆的前风挡位置。物业经理表示,如果业主还乱停车,将继续贴。

“违停罚单”变成“提醒”

“通道内禁止停车”,昨日,记者在沈阳市铁西区兴华街北二路浅草绿阁六期院内的三处通道内注意到,原来贴在业主汽车上的“罚单”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同样不干胶材质,同样A4纸大小的“提醒”,仍旧贴在车辆前风挡玻璃上。

记者注意到,小区内共有三个这样的通道,宽度相当于两排机动车道,侧面是地面车库,在通道的其他位置也有提醒“通道内禁止停车”字样。“就是这么蛮横,丝毫不顾及车主能不能安全驾驶。”一位从通道内经过的男业主称,“不让停就不让停,规范小区秩序也没问题,但是有必要采用这种蛮横的方式吗?”

这位业主表示,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本就相处并不融洽,“如果一定要采取这种方式,物业公司只能激化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物业:乱停车还将继续贴

昨日,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内,王姓经理表示,小区入住4年来,业主在园区内乱停车的情况一直都存在,“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奏效。”

该经理表示,希望业主不要乱停车,“如果还有业主在通道内乱停车,还得继续贴。”

之前,记者采访时,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浅草绿阁六期小区的物业公司由该公司王姓经理个人承包。

昨日,该王姓经理回应,物业公司的法律主体没有变更,自己也是该物业公司的一名员工,“只是经营模式有变化,园区是自负盈亏经营的。”

对于这种经营模式的细节,该经理表示不愿透露。

小区办:将督促改正

沈阳市铁西区房产局小区办工作人员表示,该物业公司对园区内部秩序进行管理是没有问题的,但采取的手段不人性化,对有车业主安全驾驶带来影响,同时有可能激化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我们立即派管理员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改正。”

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严禁个人私自进行承包。对于该物业公司是否被个人承包,是否符合《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展开详细调查。

来源:辽沈晚报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媒体专栏 申请+

扬州物业网

是由扬州市物业管理中心、扬州市房地产信息中心指导建立的扬州市物业管理行业网站,由扬州金房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