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和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不管是新建的品质小区,还是以前的老旧院落,或是农民集中居住区,随着物业管理的“植入”,成都市民开始享受到物业管理所带来的舒适生活。
当然物业管理不仅关系每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和谐稳定,它更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避免物业管理的“真空”现象,怎样解决物业管理水平的参差不齐,成都市房管局“对症下药”,从体制机制创新到工作措施创新,不仅强化了对物业管理的行政监管,在全市实现三级行政监管体系试点,有效解决了物业管理的“真空”现象。同时,还在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上下功夫,推出了三大管理创新—物业管理项目日常巡查制度、基层政府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三级调解体系,而这些创新举措,更是让成都市的物业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体制创新
症结:物业管理的“真空”现象
举措:完成三级行政监管体系试点
为避免物业管理“真空”现象,成都不断完善行政监管体系,推动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属地化。据成都市房管局物管处负责人透露,目前成都已经基本完成了三级行政监管体系试点。
三级行政监管体系是什么?成都市一级行政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物业管理政策制度和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区(市)县级行政监管部门重点开展法规政策的落实,物业管理市场和物业服务行为监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指导业主大会设立和业主委员会工作,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从成都推行三级行政监管体系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市物业管理改革试点区—成都锦江区已实现了基层物业管理工作机构全覆盖,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均设立了物业管理科,配置了专职工作人员。而其他部分区(市)县也已通过增设、加挂“物业管理科(办)”牌子的方式,完善了街道(乡镇)一级的物业管理工作机构,并配置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
“三级行政监管体系的建设,有效解决了基层物业管理“真空”现象,基本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多方协调的城乡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体制。”负责人说。据统计,随着一系列举措的推进,成都物业管理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目前,成都市城乡物业管理项目已达7703个,而全市设立业主大会2700余个,设立率超过应建的80%。
管理创新
症结: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举措:三大创新推动物管水平提升
在完善行政监管的同时,如何提高对物业管理的监管力度和质量,解决物业管理水平的参差不齐,成都市房管局在广泛的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成都市物管行业的实际情况,创新建立了物业管理项目日常巡查制度、基层政府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三级调解体系。“这三大创新管理方式,无疑让房管部门对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管更加科学有效。”负责人说。
创新之一—管理项目日常巡查制度。过去这一巡查职责就是交给各区(市)县房管部门来完成,但受到人手、经费、工作量等方面的限制,巡查制度的效果也打了折扣。从今年以来,市房管局试点将巡查职责下放到街道办事处,由于街道辖区范围更小,对辖区内的事务也更为熟悉,巡查制度的效果明显改善,对物管企业也能起到更加显著的监督作用。
创新之二—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三级调解体系,目前全市20个区(市)县已经建立了社区(村)、街道(乡镇)、区(市)县三级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体系,“我们的目标是要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区,一般纠纷不出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区(市)县,目前已经基本实现。”该负责人说。
创新之三—基层政府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制度目前也已经在锦江区完成了试点,联系会议由主管部门、物管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参与,共同反映在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一起想办法、想出路,许多与业主密切相关的变化都是在这样的联席会议上决定的。
“目前这些制度都已经基本成熟,未来有望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帮助更多物管企业改进自己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实现和谐物管的目标。”
来源: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