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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喊你回家缴纳物业费

2015-01-30 08:30 来源:扬州物业网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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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的收缴其实不但是关乎物管企业的生存,而且也关乎业主们的切身利益,如果一个小区物业服务形成了收费与服务的良性循环,小区的物管和业主都会从中受益。那么如何化解物业费的收缴难题?如何让业主和物管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业内有关专业人士指出,要从三个方面着手,共同促进物业费的收缴。

一是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己的组织,代表了业主的根本利益。业主应该发挥他们的作用,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满意的地方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这样,双方可免去许多的纠纷,以尽量减少迟交、拒交物管费现象的发生。而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物业费催交作用,对于一些业主的拒交费行为,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进行催交,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进行协商、调解。

二是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作为业主,也是小区主人,有权了解物业服务工作的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价格以及服务的质量,这样业主才能实现明明白白消费。当然,物业服务企业也有必要主动公示物业的服务内容及其支出。在保持信息互相对称的情况下,就会减少双方在物管收费问题上的摩擦,特别是交纳物管费之后的争论与怀疑。另外,作为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也要加强宣传和引导,改变业主消费观念。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要借助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让业主理解实行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物业管理的优越性和必然性,理解物业服务对物业保值增值、提高生活品质的重要性,使居民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正常消费观念。

三是学会用法律维护各方权益。近年来,随着物业服务的不断市场化,物业服务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业主们对物业服务的需求已经得到认可。与此同时,业主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这是本身是一件好事,但物管和业主双方必须寻求正确的途径。物管一旦出现业主不交费就降低服务或撤出小区,让小区一盘散沙不是负责任之举。当然业主靠“拒缴物业管理费”这样的方法来对抗物业服务也不是一种明智之举,甚至从法律上来说是不合法的,不值得提倡。如果服务和被服务双方因为物业服务上存在争议或矛盾,双方寻求合适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可以借助法律等手段,或是调解,或是诉讼,这才是物业服务过程中的正确手段。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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