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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一小区车位使用服务费暴涨7倍 业主物业起争执

2015-03-20 08:30 来源:扬州物业网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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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车位使用服务费涨了7倍,服务内容却没啥变化,当然不愿交!”近日,涧西区万国银座小区的部分业主因车位使用服务费问题和物业起了摩擦。几个月前,该小区地面车位使用服务费从每月每辆10元调至每月每辆80元,部分业主因质疑物业这一做法一直没有交费。3月16日,几名未交费的业主在开车回家时吃了“闭门羹”,双方矛盾升级。

1【现场】业主拒交费,吃了“闭门羹”

业主马先生表示,3月16日上午,他开车回家,进小区时被阻拦,“我下车与门卫理论,一辆车紧跟着停在我的车后不动了,2天了,我的车还被堵着,既进不去也出不来”。18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了马先生那辆依旧被堵着的车。

一名业主告诉记者,16日下午他开车回来,发现入口处有障碍物,因为车进不了小区,他和物业工作人员发生了冲突。

马先生坦言,16日开车回家吃“闭门羹”的业主有个共同点:车位使用服务费涨了7倍后,未再给物业交费。

不少业主表示,他们不是耍赖不交,而是觉得物业涨价涨得不明不白!

2【业主】费用涨了,服务为啥没变化?

一名业主表示,2012年前后,物业对使用小区地面车位的业主收费,每月每辆10元。2014年6月,物业突然将收费标准改为每月每辆80元。业主李先生说,近20名业主对涨价一事不满,他们曾联名向物业递交书面材料,也曾在一楼大厅张贴相关质疑文字资料,却未得到回复。

几名业主坦言,他们不愿交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涨价前和涨价后物业都称不对业主车辆负看管责任。

马先生表示,业主车辆在小区地面车位停放,当出现被划、被蹭等问题时,物业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2、涨价前和涨价后业主均没有固定车位。

一名业主表示,小区属商住两用,不少租户也在使用小区地面车位,而在业主入住时,物业曾表示租户使用的是每月每辆200元的地下车位。由于地面车位不够用,业主每天都要抢车位,交了钱回来后却没地方停车的情况时有发生。

3、车位使用服务费涨了7倍,这样定价缺乏收费依据。

3【物业】收费符合相关规定

18日,记者见到了该小区物业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地面车位最初每月每辆收费10元是给业主们的优惠,随着多方面成本的增加,物业公司也出现了亏损,2014年7月,根据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物业将地面车位收费标准改为每月每辆80元。

该工作人员表示,所收的80元为车位使用服务费,涵盖物业对小区道路日常维护、照明、保洁等服务内容。大半年的过渡期之后,小区多数业主已交费,但仍有部分业主未按时交费照常使用车位,这对已交费的业主不公平,因此他们开始对未交费业主采取强硬措施。

4【市发改委】业主有要求,可与物业签合同

问题一:车位使用服务费到底包含哪些服务内容?业主车辆在停放期间出现被划、被蹭等情况,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车位使用服务费主要包含物业对小区停放车辆的秩序维护、安全管理等服务内容,与此同时,车位作为稀缺资源,其本身也有一定价值。业主交了车位使用服务费后,车辆出现被划、被蹭等情况,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物业对车辆损坏负有责任,则物业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如业主对车辆看管有一定要求,可另外与物业协商并签订相应合同。

问题二:物业在符合相关规定的范围内增加车位使用服务费,若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业主有不同意见该怎么办?

根据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相关规定,利用小区公用场地和道路停车的,物业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根据具体的设施服务条件,可按道路停车不超过每月每辆50元、公用场地停车不超过每月每辆80元收取车位使用维护费。

从便于工作的角度,物业应在提价前在小区明显位置对此进行公示,让业主理解和接受。如果有业主有反对意见,但小区没有业委会,业主可与物业进行当面沟通,也可向当地物价部门提出异议。

来源:洛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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