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段时间,一篇名为《今天我才发现小区停车费是不用交的!》的帖子在朋友圈被疯狂转载,备受关注。而关于小区停车费是否该交这一话题也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该篇帖子指出,《物权法》中规定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无权收费。文章一发出便激起千层浪,不少市民,尤其是对小区物业公司十分不满的业主颇为“解恨”。那么帖子的观点是否正确,小区停车费是否真的不应该缴纳?
质疑:车位属业主共有财产
物业为何收费
该篇帖子的作者认为,物业公司收停车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此该作者提出,小区公用场所既然属于所有业主的共同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那么物业公司就没有收取停车费的权利。
对于这一观点,记者也随机采访了部分小区业主,不少业主表示十分赞同。有业主指出,“在买房时已缴纳公摊面积费用,凭啥停车还要收费?”既然车位属业主共有财产,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业主在自家小区停车就无需缴纳停车费?
律师观点:停车是否收费
视车位归属而定
对于帖子中的观点,法律专家表示,“小区停车费不用交”的说法是断章取义的。他指出,小区停车费该不该收,根本性依据还是车位究竟归谁所有。该律师介绍说,《物权法》规定了车位、车库的归属以及管理使用的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由开发商建设的小区内专门用于停放汽车的场地,最初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的方式提供给业主,因此其最终权属主要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是占用了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的车位,则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
根据上述说法,小区停车位要不属于业主,要不属于开发商,那么小区物业公司凭什么收费?对此,律师解释说,由于并不是所有业主都拥有车辆,所以占用共有场地停车的业主也应该交纳停车费;也就是说,业主共有并不意味着业主不需要支付费用。同时,网帖中提到的共有场地停车费并不是租赁费,实际上是一种管理费或是服务费,比如管理停车场设施、维持停车场秩序等。
现实:小区停车费纠纷频发
该如何破解
在采访中,不少业主表示对小区停车收费的意见很大,这也成为了该篇帖子的热度持续上涨的一大原因。为何小区停车费纠纷一直发生?其实归根结底还在于不少小区物业公司在收取停车费后提供的服务并不理想。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与我国的物业委托流程的模式有密切关系。
据业内人士透露,我国绝大部分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并不是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择优选用”,而是开发商在卖房之前先选择好物业公司,并将其作为默认物业公司开始对小区进行经营管理。由于缺少了竞争的机制,不少物业公司便不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作为关注的重心。有专家认为,要想遏制住宅小区停车费等纠纷的频发,就需要打破开发商对物业公司选择的垄断,让小区停车收费这一“利益”正常地进入市场,使物业公司有一定的竞争空间。
采访中,不少业主也表示,如果物业公司账目透明、服务到位、环境有序,那么业主交钱并没多大意见;但收取停车费的出发点是“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如果物业公司把车位作为赚钱工具而私相授受,也就违背了初衷,业主自然就会有很大意见。(物业网编辑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