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关注 > 正文

市区一季度共接物业服务诉求206件 收费管理成诉求热点

2015-06-15 08:30 来源:扬州物业网 人评论

A-A+

近日,《市区2015年一季度物业服务诉求统计分析》新鲜出炉(详情见http://www.yzwyw.com/News_View.aspx?ID=201506091747294628)。根据统计分析,2015年一季度,扬州市区共接到物业服务诉求206件,其中物业服务规范与质量方面的诉求共计150件,而在这其中收费管理的诉求共计37件,高居榜首,成为一季度的诉求热点。

看数据

数据显示,一季度206件诉求中,服务规范与质量方面的诉求150件,占总量的72.82%;政策咨询与建议17件,占总量的8.25%;其他投诉有39件,占总量的18.93%。可以看出,服务规范与质量方面的诉求依然是物业服务诉求的重点。

分析报告中,服务规范与质量方面的诉求被细分为十个方面,其中收费管理诉求37件,占总量的17.96%,高居榜首,成为一季度物业服务诉求热点,其次为车辆管理诉求27件,占总量的13.11%;服务规范和态度诉求21件,占总量的10.19%。

看特点

1、收费、服务规范与态度、车辆管理仍是热点

据悉,在2014年物业服务投诉中,收费、服务规范与态度以及车辆管理皆为投诉热点,在一季度的物业服务诉求中,这三大问题依旧是市民关注的重点、投诉的热点。物管人员介绍,这三大问题一直是重难点,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业主“花钱买服务”意识淡薄

现实生活中,不少业主并没有认识到物业公司存在的重要性,也没有树立起“花钱买服务”的理念,于是常年拒交物业费用,造成了物业公司收费难的窘境,从而导致部分物业公司难以生存,或降低服务标准或“卷铺盖走人”,引起更多业主不满,形成恶性循环。

2)业主对物业公司管理范畴不清晰

现实生活中,部分业主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还不了解,认为只要是小区内的事都是物业公司的事,把应由其他公司或部门处理的问题也归结为物业公司的问题。另一方面,很多业主没有树立“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观念,对超出保修期房屋的维修责任认识不到位,对自己应承担的义务也不履行,这就加大了业主与物业公司间的矛盾。

3)物业服务企业良莠不齐

物业行业发展迅猛,由于其准入门槛较低,不少物业企业管理和培训没有及时跟上,企业良莠不齐,因物业服务企业人员服务态度不佳、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收支不透明等物业纠纷时有发生,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4)现实困境加大物业管理难度

车辆逐渐增多,小区车位配备不足,难以满足业主需求等客观因素,加大了物业公司对车辆管理的难度。

2、物业服务诉求涉及多个职能部门

分析报告显示,根据物业服务诉求的具体内容,对照政府各部门行政职能的归口管辖权限,一季度物业服务诉求中,涉及到管理服务规范和态度、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与咨询等问题的房管部门;管理收费政策和规范性等问题的物价部门;管理车辆交通停放秩序、地面车位施划、小区治安管理等问题的公安部门;管理违章搭建建筑物、毁绿占绿、垃圾清运等问题的城管部门......据介绍,小区物业服务工作本身就繁琐,而小区物业管理方面自然牵涉到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可谓是有“多个婆婆”。

3、多项目被投诉多次

经统计,一季度物业诉求中,多个小区项目被多次投诉,且多次投诉的内容基本相同。其中投诉较多的包括,广陵区广福花园被反映9次,涉及的主要是收费合理性方面的问题;开发区新港名兴花园被反映5次,涉及的主要是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希望重新选择垃圾堆放地点的问题;蜀冈瘦西湖风景区御河苑被反映5次,涉及的主要是房屋在保修期内发生渗漏等问题后,开发商未及时保修等。物管处工作人员分析,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处理问题时不够细致,与业主沟通解释不够到位,以致同一问题被反复投诉。

看应对

1、加强政府引导,建立奖惩制度

政府职能部门应当继续坚持群众路线,加强对物业服务的宣传,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惩处机制,将投诉与物业企业的评比、招投标挂构,以提升物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同时各区房管局要高度重视群众的诉求,加强对突出、重大问题的管控,注意加强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的指导和监管,及时有效处理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处理的问题,扼制矛盾激化。

2、物业服务企业优化自身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要注意规范收费行为,并做好相关知识宣传与沟通解释,提高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的认识;对于车辆交通、停放秩序和车位施划等车辆管理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征求公安部门、业主等相关方面的意见,想方设法化解矛盾;除此之外,物业服务企业要注意加强员工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

3、明确权责划分

严格落实政府部门及专业单位在小区治理中的责任,摘除物业企业本无力、也不该承担的“管理”职能,同时积极宣传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职责,加强业主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的认识,让市民以后投诉能“找对人,说对话”,提高群众满意度。(物业网编辑高静)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媒体专栏 申请+

扬州物业网

是由扬州市物业管理中心、扬州市房地产信息中心指导建立的扬州市物业管理行业网站,由扬州金房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