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由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与业主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不少业主对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和使用存有疑惑。
疑惑1:开放商赠送面积是否需要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案例】
市民张女士反映,自家刚刚买了一套房子。因为正好是一楼的房子,所以开发商赠送了地下室。近日,当张女士兴致勃勃地前去办理交房手续时,却被告知除了一楼的房屋面积之外,地下室也同样需要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张女士认为这很不合理,“既然是赠送的面积,为什么还要求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呢?”
【分析】
据了解,房子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构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封闭式的阳台和入户花园算一半的建筑面积。在进行房屋产权面积认定时,合法的赠送面积也能获得产权面积登记。
专家表示,一般像这种赠送的地下室和不少业主购买的地下车位其实是一样的情况,都会在房屋的产权证上标注出来,只是作为房屋的附属物。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根据产权证上所登记的房屋面积进行收取的,所以只要是产权证登记的房屋内容都应当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疑惑2:小区商铺也需要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案例】
沈先生在一小区购买了商铺,他疑惑小区商铺是否也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分析】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虽然名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实际操作中的缴纳主体并非仅限于住宅业主,项目内其他非住宅物业的业主也需缴纳此专项维修资金。
这是因为在一项目中,无论是住宅业主,还是非住宅业主,都享有和使用小区的公共区域、共用设施设备等,因此在这些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更新、改造,那么所需的费用理应由享用人共同承担。
疑惑3:申请维修资金一定要经过双2/3业主同意吗?
【案例】
徐先生反映,经过多次的暴雨,小区一些楼栋的外墙面出现严重的脱落现象,给小区业主以及过路的行人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外墙面的修复迫在眉睫,但是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双2/3业主的同意,这一过程耗时耗力。徐先生表示申请维修资金是否一定要经过双2/3业主同意?
【分析】
据悉,经过双2/3业主同意是申请维修资金的法定程序,但是为提高维修资金使用率,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市房管部门特开辟维修资金使用的“绿色通道”,对于9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情形,一时无法形成法定多数(即两个2/3以上业主)意见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可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经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复核后进行应急处置,以确保受损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尽快修复,恢复正常运行。
这9种情形包括:1、房屋损坏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不能正常使用的;2、电梯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3、消防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4、监控设施受损,不能正常使用的;5、自然灾害影响房屋居住安全的;6、房屋外立面脱落;7、玻璃幕墙损坏;8、路面严重塌陷;9、公共护栏破损。
另外,房改房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时,只要原产权单位同意即可,不再需要“两个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物业网编辑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