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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全:回归对物业费的本质认识

2012-10-26 13:45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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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就广大会员普遍关注的物业费“涨价难”问题,开展了“建立科学合理的物业费调价机制”征文活动。有感于广大企业面临的调价困境,谈谈个人看法,参与大家的讨论。

怎一个“难”字了得

近年来,大家经常抱怨现在什么都涨,只有物业费不涨。物业费“涨价难”不仅影响到个别企业的生存,甚至严重制约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涨价难”主要是指住宅物业这一块。在沈阳市住宅物业收费中,虽然不乏调价成功的案例,但不具有普遍性。

在CPI节节攀升的市场条件下,为什么其他商品的价格说涨就涨,唯独物业费想涨却涨不了?我认为,根本原因在于物业管理发展时至今日,还没有真正进入市场,尤其是在住宅物业费定价这一关键环节上,行政指令性色彩占了主导地位。比如,长期以来沈阳市绝大多数普通住宅的物业费价格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这一价格管理体制的好处是,在物业管理市场形成之初,可以保证业主和企业在服务与收费标准上有所遵循。但其负效应是,促使物业管理行业形成了稳固的价格同盟。而市场一旦形成价格同盟,企业就会失去竞争动力,进而失去创新能力和市场活力,结果出现了老实人吃亏和坏人占便宜的现象。这也是长期以来物业服务水平很难得以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依照“路径依赖”理论,一个制度一旦形成,人们便会在惯性思维的支配下,不断地强化这一制度。因此,当多数企业面对“涨价难”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求救于政府,希望政府统一调价。

但必须看到,依靠政府解决调价问题,有两个难以克服的局限:一个是定价偏低,政府指导价反映的是某个时期内行业的平均成本价,为了保守起见,主管部门有时还会打一定的折扣,所以按照政府指导价收费,总有一部分高于行业平均成本的企业入不敷出;再一个就是调价不及时,政府对市场变化做出的反应常常“慢半拍”,同时调价涉及公共利益,政府决策过程比较繁琐,因此政府调价往往“千呼万唤始出来”。

于是,有的企业呼吁政府应当出台扶持政策。但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真能解决企业的困境吗?最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给予企业降低税基、减免税费、财政补贴、共用水电气享受民用价等优惠政策。一些企业认为浙江的这个政策好。但我认为,浙江政策属于行业利好,而不是企业利好(这里仅指提高企业盈利而言),是政府让利于民,而不是让利于企业。这一点,可以从其“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得以印证。比如,对于实行酬金制收费的物业项目而言,政府给予的税收、补贴等优惠,实际上是进不了企业腰包的,政府减免多少,业主就可以少分摊多少,受益的终端是老百姓。但对于实行包干制收费的企业而言,浙江政策的确可以让企业得到实惠,增加利润。但这些政策不是无限期的,更何况在物业费不涨的条件下,政府派发的红利用不了多久就会被上涨的成本“吞噬”殆尽。

因此,如果不是从根本上解决“让业主愿意为涨价买单”的话,任何扶持政策都难以持久地改善企业的生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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