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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行政机关的物业管理【3】

2010-04-06 03:18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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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关物业服务保障是根本,服务是宗旨

机关物业管理不同于其他社区的物业管理,它首先要求的是保障。比如办公区我们要求不能停电,供电线路是双回路线路,必须保证至少一条回路电线能正常供电,这样就满足了机关办公的特殊需求。在领导的办公楼中使用的值班员、保洁员,除了要求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外,其身份还必须是党员。机关物业服务无小事,我们把值班员的脱岗、保洁员的清扫、以及绿化员的浇水、修剪等都量化并打分考核,责任到人,奖罚兑现。在安全和交通秩序方面做到细而不乱。比如消防器材每周都要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我们还利用现有场地、道路,在不影响交通和业主活动的情况下,对住宅区停放的车辆适当收费,仅此一项的收入就可以满足支付保安员的全部费用。

四、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确保行政机关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机关物业管理牵着千家万户,千奇百怪的问题很多,特别当今法制社会,靠愚民政策是行不通的。要尽可能地与业主建立相互信任、平等共处的关系,签订必要的协议,约定合法的服务项目或条款,出了问题则有据可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扯皮,分清职责和依法进行理赔。

由于物业管理服务几乎包罗万象,可预见与不可预见的问题也就很多。我们面临的是物业管理机构与业主间的法律纠纷,物业管理机构自身内部的法律纠纷,以及物业管理机构与其他部门的法律纠纷。其中,和业主的法律纠纷较多,如业主家中被盗要求赔偿问题,我们多是以合同来定责,因为物业部门不可能因为业主交了物业费就成了全责保姆。机关物业管理部门自身的法律纠纷多为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等纠纷,这就要求我们在用工、辞退、保险等方面遵守劳动法,不能因小失大。和其他部门的法律纠纷主要是相邻地边界、采光以及“地役权”之争。同样,有法可依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也不少,给机关物业管理也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如水电费向终端用户收费本应是水电部门自身的事,却长期由机关物业管理来代收,水电部门也不支付我们任何服务费用。

总之,解读好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是我们依法办事的保证,也是机关物业管理维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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