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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驱逐的物业经理【2】

2016-09-18 16:54 来源:识局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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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要求各不同除了房屋质量不好,第二个普遍性意见就是服务质量不好。几乎每个记者采访时,都会问我,对小区的服务我自己是否满意,我的回答都是不满意。可问题仅仅在这个层面纠结,没有意义的,需要分析不满意的内容,解决的途径,甚至各方利益的平衡。首先应当承认,我公司的物业服务,是存在许多缺点和问题,例如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是我企业管理的弱项。尤其是当公司亏损巨大,一年几十万的亏,在员工人数、员工待遇方面,都有不足。保洁门卫的工资一千左右,保安、绿化不到两千,管理人员除了财务只有两个人,工资低了招人就不容易,员工就不服管。不过,真的表现不好,也很难处理,我开除他,他打官司我准输,尽管我交了五险一金,可是没有年休假、高温费、几倍加班费,工龄一年赔一个月工资,我得罪不起啊。即使那么低的工资,全部物业费收齐也不够现有员工开工资的,还别说用人太少。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三毛,一百户业主交的物业费不够一个保安的工资,不够一个大门的工资(有五个大门)。再说绿化,近十万平方米绿化面积,只有两三个绿化工肯定少,可是这已经开支了相当于两三百户业主的物业费。业主评价小区杂草丛生,加上地处郊区,有业主因为有蚊子不交物业费,我们用除草剂除草,又有人在网上骂我断子绝孙,说是污染了环境。人工拔草我干过几次,成本实在太高,一百元一个,雇十个人,一天拔不了多少,假如靠人工拔,全部物业费用于拔草都不够。小区有三栋小高层建筑,是浙师大引进人才政府低价出售的,都是高级职称老师。我自己老师出身,对同行有天然亲近感。他们搞了一个业主代表十来个人,和我谈判,要求两栋楼之间种上草皮,加装路灯,车库加强管理等,他们的物业费可以统一缴纳。按理,增加设施的投入,应该由业主支付,或者维修基金支付(也是业主的钱),可是维修基金拿钱不容易,我就答应公司投钱改造。由于草皮第二次才成活,时间拖了一年多,共花了十来万钱,结果他们说因为拖时间了,所以物业费要打折,而且以后物业费也要根据服务质量打折。我一听就毛了,说好的事怎么可以得寸进尺,我贴十来万是想超值服务,结果还是不满意。他们一年的物业费还没有这个钱,且不说电梯费用一年都得十多万,再说我贴钱搞了环境还打折,那其他人更得打折,一千多户人家我天天谈判打折得了。按照服务质量付钱,道理似乎不错,但实际无法执行。比如学校收费,能不能按照学生毕业时对你们教学的评价打折付学费?去饭店吃饭,能不能吃完认为质量不好,不付全款?无论按照法律,按照情理,你不满意我的服务,应该通过合法程序辞退物业,不能因为你不满意就不缴费。结果谈不拢,我的十几万投入打水漂,双方还结怨。小区还有一部分部队宿舍,虽然统一缴费,不用挨家挨户讨饭一样的收钱,可是没有一次按时缴纳的,基本拖欠一年左右。可我发工资拖欠一天也不行啊。我被他们赶了出来,2014年和2015半年的物业费,一直不肯缴纳,打电话写信都不理。后来写信给他们领导,营房科长严厉批评我以后,表示他们的楼道门烂了,必须由我解决,根据我解决的情况,再看是不是给我物业费。没办法我只能让婺城区物管办协调,政府规定很明确,单元门属于公共设施,维修更换的费用由业主支付或者维修基金支付,可他们没有缴纳过维修基金,按规定应该业主自己承担,但道理和规定有什么用?他们不付钱还是白搭,我只能“自愿”要求物业费欠款中扣除单元门更换的钱,请求他们支付其余部分,差不多半年了,还是没有付钱。因为小区大,各种人都有,财富差别也很大。有的人还用煤饼炉,天天放在楼道烧饭,其他人有意见就不缴费,我们软硬兼施把煤饼炉搞回家,这个业主就得罪了,也不缴费。养鸡的、种菜的,不阻止吧,其他人不缴费,阻止吧,业主拿锄头保卫菜地,反正他是肯定不缴费了。有些贫困户,我们可以减免,但是更多的人只是出于节俭,每年三五百的支出也觉得能省则省,他们不要任何服务,对强加的服务不付钱,你不能说一点道理都没有。

四、维修基金:水中的月亮理论上说,维修基金的制度安排很科学,住宅的公共部位需要维修更换,有一个出钱解决的渠道,但现实中问题多多。首先,数额太小,解决不了问题,金华一个平方米25元,多层住宅一个单元不过三五万,小高层十来万,碰到电梯更换、屋顶漏水、管道更换,一个项目都不够。第二,有的业主没有交,按规定就无法动用。第三,使用程序复杂,小区两个电梯维修,花了一万多,我们按照规定让百分之八十的业主签字,维修单位的预决算等,报上去好几年也拿不到钱,可电梯坏了你等维修基金的钱来了再修行吗?第四,不能寅吃卯粮,维修基金就这么一点钱,许多小区成立业委会,做的第一个“好事”就是把维修基金的钱拿出来,搞监控,搞绿化,可是房子到了二十年以后,毛病多多,那时候需要维修,没钱怎么办?屋顶漏水,楼下的人会出钱吗?电梯坏了,有人就是不出钱,准备搭便车,其他人是否还会出钱?所以,维修基金的钱,我是一分钱都不敢用,花掉了今后要被人骂死,可不花,业主意见很大也是问题。

五、业委会:先天不足的自治组织业委会,根据制度设计,像农村的村民委员会一样,是老百姓自治组织,自己管理自己,听起来也不错。但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占有的集体资源有份量,组织就有用,而没有资源什么事都干不成。业主委员会就是一个没有任何资源的组织,在法律上就是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没有责任承担能力,没有完整的法律地位,所以只能行使权力,容易成为“偏激的组织”。小区没有业委会时,物业苦于一家一户做工作,收物业费像讨饭一样,那时候希望有一个能代表业主的组织,可以共同协商博弈。一届业委会成立,我就和业委会主任(加上社区)协商,一个是管理制度,原来前期物业实行包干制,透明度不高,我物业一年贴几十万,业主不相信,我希望改成酬金制,所有的物业费、车位费收入都交给业委会,如何开支也由业委会决定,我每年贴多少钱也明确下来(我这里有开发商的房屋委托管理经营,补贴前期物业,业委会成立后不是前期物业,我仍然愿意拿一部分作为补贴)。可是业委会认为开发商委托给我的房产是属于业主的,车位费也一样,这些钱应该属于业委会。我提出五个大门安装电子门控,凭卡出入,晚上车辆一个大门进出。这样的重大改变,业委会不敢承担责任。于是,还是老样子。后来一些业主举报业委会领导贪污,一怒之下,一届业委会成员就不干了。二届业委会一成立,就是维权。要把开发商(政府)委托给我的房产全部拿去,还要查帐,让我交代所有收支情况,协调会每次开成对我的批斗大会,双方剑拔弩张。我则反击业委会成立时没有开业主大会,业主的投票大部分是作为候选人又是筹备组假冒的。最后,他们就贴一张告示,辞退了我的公司,在勒令我离开的最后一天,2015年6月30日,组织一批老人,占据办公室,让我们走人,所有东西都不能带走,警察来了也无可奈何。期间,我和业委会的成员、业委会主任都作了沟通。之所以协调不了,我以为关键就是业委会的责任能力不够,我这里我可以说了算,他们是群众组织,他们在权利上可以代表业主,可是一旦涉及义务,谁都没有权认可,他们只能提要求,但无法承诺任何事。而且,业委会如果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利,也是无法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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