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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难收各有原因 泉州谋求协调体系【3】

2010-08-22 11:32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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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路探讨:业主物业都要明白“花钱买服务”的理

物管协会郑会长说,今后,泉州居民的交费意识还要提升,而物业的服务意识也有待提升。双方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已刻不容缓。

“不管是什么样的理由,都不应成为业主不交费的借口,接受服务就要付费。”郑会长认为,归根结底是业主对物业没有正确的认识。业主和物业两者是怎样的关系?郑会长说,传统的“主仆”关系是误区,现代物业就是业主“花钱买服务”,双方是具有合同约定的平等主体。业主要知道,一定要花钱才能享受服务,小区的卫生、修剪花草、维护等都是以物业费为前提。对服务不满意,并不等于没有服务,业主应该及时指出并督促改善,而不是拒交物业费。

理性和沟通是双方都需要的。部分业主不交费,将导致小区物业成本提高,而为了避免亏损,物业选择服务打折扣,例如削减安保人员、降低垃圾运送率等。因此,即便在收交率高达90%的小区,10%业主不交费,受损的却是90%的业主。对于缺乏有效畅通的沟通机制,郑会长说,目前上海市实行了区、街道和社区的三级联席机制,近年来效果不错,泉州也正在学习。

物业是“保姆”服务要胜于管理

由于我国现代物业管理起步较晚,围绕着物业费,物业和业主之间纷争不断。如何摆正各自的身份位置,如何有效协调?这也是学界思考的一个难题。

就此,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的黄静晗老师认为,物业最本质的角色是“保姆”,兼有“服务”和“管理”,但更偏向“服务”。她举例说,物业对小区的楼宇设施、环境绿化等负管理职责,而面对业主时,应该更注重服务,“如果物业在居民出门上班前就清理垃圾,远比等他们上班后再清理好”。遗憾的是,现实中服务理念却严重不到位。好在,国内先进物业正在改变,如著名的深圳万科,就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改名为“物业有限公司”,这就是理念的转变。

泉州谋求三级协调体系

肚子饿了,要先吃饭,如何实现有两种方式:一是找钱,一是找吃的。在物业费的拉锯战中,业委会就相当于钱。但是泉州的业委会成立率极低,而且还不成熟,如何解决燃眉之急?

针对如何在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就此采访了泉州市房管局。据了解,泉州的小区问题和矛盾,已经让市政府十分关注。市政府召集各个部门做过多次调研,并开会协商出一个解决方案。

去年底,《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出台,相关部门据此拟建立“三级物业管理协调体系”——“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物业管理协调体系,明确了各级的责任。其中,县级政府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街道办要牵头负责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召开业主大会,定期组织培训,集中受理业主、业委会和物业等出现的各种综合性投诉,并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共同协商,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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