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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辅导班“病”不少 物业苦于无权“治疗”

2015-05-22 08:30 来源:扬州物业网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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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扬城,不少学区房小区内的“课外晚辅导班”“兴趣班”等私人盈利性机构应运而生,不少创办者抓住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在小区内租一间房屋后稍加布置就立即开课了。

扬城调查:家长需求刺激小区辅导班出现

记者走访了靠近学校的美琪、月亮园、文昌花园、阳光美第等八个小区,发现近6成家长愿意将孩子送往小区内的辅导机构,理由也大多是交通便捷、安全系数较高等。

强大的市场需求致使一些曾经当过教师或文凭较高的社会青年以租客的身份在小区内租用二手房,他们只需简单粉刷墙壁,置办桌椅就可教学。

问题:小区内到底可否开设辅导教育机构?

据悉,小区内业主租房无需通过物业公司的同意,对于相关人员是否要到物业公司备案,我市也没有硬性规定。在采访中,不少业主反映,有些小区辅导班属于无证经营,辅导教师也没有相关资质,甚至还有辅导班开设在车库内,一旦出现问题,创办人“溜之大吉”,到头来苦的还是家长和孩子。虽然小区辅导班存在众多问题,但面对接连开设的辅导机构,小区物业公司也无能为力。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确需改变的,应当满足建筑安全、居住环境、景观、交通、邻里等方面的要求,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证件。”《物权法》也这么规定,按理说小区内无证开设辅导班实际并不合理,而许多房东之所以乐意将房屋出租给经营者无非是想多收房租,获得最大利润。

不少物业公司坦言,这一现象也给他们带来不少麻烦。美琪小区物业人员反映,外来人员送孩子到小区内补课,占据了小区业主的车位,让有车位业主也无法停车,小区车主对此很有意见;此外,小区内业主接送孩子时车子被盗,有业主就将矛头指向了物业公司,怪其管理不力,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否则不缴纳物业费。该工作人员无奈表示,对待这些问题,他们现在也无计可施。

那么,物业公司到底有无权利对小区辅导班进行管理呢?

在郑州、厦门等地,因小区辅导班造成的噪音、消防、污染等影响较大,物业公司贴告示对经营者进行“驱逐”,一时间“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而它又可否成为物业公司治理小区辅导班问题的有效举措?”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为此,记者询问了扬城部分物业公司负责人的看法,大家普遍回应,物业公司并没有权利这样做。文昌花园物业负责人表示,小区内开设辅导班本就不属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加之他们并不是职能部门,因此物业公司无权干涉。

此外,美琪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小区内不少辅导班经营者本就是业主,房子如何使用是业主的权利,他们无权过问,如果采取如郑州、厦门等地物业公司的做法,以后他们将很难收取这部分业主的物业费。况且,小区内大部分业主已经习惯了这种现象的存在,所以物业公司也不会给自己增添麻烦。

记者咨询了物管中心相关人员,得到的答案同样是物业公司无权对这一现象进行管理。但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如果没有这一前提,物业公司或相关业主可以向有管辖权限的相关职能部门汇报情况。

献计:物业公司应被赋予相关权利

在走访中,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少业主和物业公司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有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如今,他们管理小区辅导班问题最棘手的是没有相关权利,因此产生矛盾后,物业人员最多只能上门劝导,但如果物业公司有权制止租客无证经营辅导班,或影响严重时让其撤离小区,那小区辅导班市场将变得有序、规范许多。

此外,有物业人员表示,一些辅导班之所以开得“随便”,还是因为小区内有业主肯将房子出租给他们,如果有硬性规定,要求租客和房东在签订合约前去物业公司备案、经物业公司核查租房用途,那么从源头上就可以制止相当一部分不正规小区辅导班的开设。(物业网编辑尹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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