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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收费解读 地面车位其实也应交租金

2015-06-16 08:30 来源:扬州物业网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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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要被骗多久?小区其实不用交停车费》一文风靡朋友圈以及一些社交媒体,很多人对此反应热烈。那么小区停车费是否就如该篇文章中写的那样无需交纳,小区停车收费又是怎么一回事,地面车位是否就不要交租金?为此,记者咨询了市政协委员、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蔡剑,对于停车收费进行解读。

解读1:停车收费是否合理?又包括什么?

文章认为,小区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无权收费。蔡剑表示,这是断章取义,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误读。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区停车费包括两个部分:

一为汽车停放费,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实际生活中,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车辆以及车位进行了服务,包括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等,所以无论车位产权归属,业主都需要交纳相应的汽车停放费,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汽车停放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

另一部分则是租金,即车位所有权人或管理者将车位采取租赁方式,出租给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车位的产权可以属于个人、开发商或是全体业主,收益则由产权人获得。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租金由车位专有人或管理者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分别核算。

其中,对于业主共有车位的收费,除了物业公司的必要管理支出可以提取,其余收益归小区业主,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共有车位收费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而人防车位收取的汽车停放费、租金,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除去用于该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剩余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

解读2:地面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业主无需交纳车位租金?

实际生活中,不少业主选择停放在地面车位,而不放在地下车库中,理由是“地上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无需交纳车位租金,所以更便宜”。通过采访,蔡剑否认了这一说法。

他解释,地面车位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地面车位归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或租或售,或是在业主购买房屋时作为优惠方案赠送给业主,获取车位产权的业主自然只需交纳汽车停放费,若是租用开发商车位的业主就需要交纳租金以及汽车停放费;另一种情况是小区车位紧缺,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场地建成的地面车位,对于这部分车位,产权确实属于全体业主,但是业主仍然需要交纳车位租金,理由在于并不是所有业主都有车,也不是所有业主都在共有车位上停放车辆,如果有车的业主无偿占用了小区的公共区域,那么就损害了无车业主或是有自有车位业主的利益,因此占用共有场地的业主需要交车位租金,即有车业主租用属于全体业主的车位。

虽然现实生活中,不少小区物业公司考虑到收费难的问题,所以并没有收取业主共有地面车位的租金,但是并不表示这部分车位的租金不该收取。

小区车位,作为一种城市“稀缺资源”,常常是“一位难求”,因此引发的停车纠纷不在少数,“车多位少”的现实困境让各方都十分头疼。目前,也仅能通过市场价值规律来解决目前的停车矛盾,实现车位的分配和管理。根据《物权法》,车位产权人拥有自主定价的权利,自主决定车位是租是售是送,而国家日前对于小区停车位的收费标准也已经放开,这些规定实则将车位矛盾推向了市场,由市场自主调节缓解停车矛盾,停车位租金、售价可能也会不断飙高。考虑到车位问题,准备买车的业主可要好好打算。(物业网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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