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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亏损撤场 惠州5大案例【5】

2015-06-05 20:24 来源:南方都市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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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滨花苑

业委会要求物管撤场 实行自治

“入住3年多来,对小区的物管非常失望,我们支持小区物管自治。”住在河滨花苑的业主刘先生一谈起小区物管,便频频摇头。河滨华苑位于惠阳区淡水人民医院对面,5年前业主陆续开始入住,共有354户。2011年底成立业委会。

管理混乱、服务差、不满意— 这是多数业主对小区物管的评价。业委会负责人叶女士介绍,2012年金星物业与开发商合约到期后,就没与任何人签订过合约,也没有受业委会委托管理小区。

去年6月初,小区业委会给物管发函,要求对方7月1日前撤场,由业委会全面接管。但小区物管负责人张先生否认服务差,“电梯坏了,是电梯公司不来修,我们还欠着电梯公司8万多维修费,因为我们还有几十万的物业管理费没收齐。”

在物管公司拒绝撤离、双方发生争执之后,去年7月6日,业委会代表在小区内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声讨物业。叶女士呼吁业主们将物业费交给业委会,而非物管。会后,200多名业主签名表示支持赶走小区物管。

对于业委会要求物管撤场一事,张先生说,“我们可以撤离,但关键是还有部分没入住的深圳客、还在装修的业主拖欠了50多万物管费,我们要收回来才能离开。”而业委会负责人梁女士则表示,“我们答应帮忙收齐物管费,业主们也同意,但物管一直没给出一个准确数额,而且他们给出的数额我们还要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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