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行业自律,发挥协会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明确了行业协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定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职能逐步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我们应当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强化物业管理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职能。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成立以来,认真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新一届理事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总结行业自律管理的经验和不足,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行业规范。建立物业管理行规是强化物业管理行业自律的重要条件,行业协会应当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行业职业道德标准和物业管理师职业纪律规则,以规范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还应当根据专业分工的客观需求,制订物业管理专项技术标准,以提升物业管理行业的专业水准;二是加强会员监督,规范经营行为。行业协会对于扰乱市场秩序、参与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会员企业,要在政府依法处理的基础上,结合行业规范予以惩戒,形成政府行业监管与协会自律管理有机结合的管理体系;三是反映合理诉求,维护企业权益。一方面,行业协会应发挥专业优势,及时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正面推动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应发挥组织优势,联合各方力量,采取各种手段,对侵害物业服务企业权益的行为进行救济;四是正确引导舆论,提高行业地位。协会要在开展行业内自我宣传的同时,扩大对外宣传沟通的渠道,建立与立法、司法、行政、媒体、业主、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定期沟通交流机制,最大限度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协会还应通过多种形式的正面宣传,增强社会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认同感,提高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地位;五是提升专业素质,加强交流合作。中物协应当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培训、座谈和课题研究等方式提升专业素质,推广优秀企业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全体会员共同发展和进步。另一方面,中物协应当与地方协会加强交流和合作,利用会员遍布全国各地的优势,发挥理事、常务理事的带头作用,在全行业的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上形成合力。
同志们,物业管理走过近三十年的风风雨雨,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我们在不断为物业管理行业取得的成就感到自豪的同时,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物业管理工作责任的重大和任务的艰巨。我们相信,只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积极进取,就一定能够开创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