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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4】

2012-08-27 15:01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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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战略

(十)服务社会发展全局战略

科学、正确认识物业管理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健全物业管理参与、协助基层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的工作机制,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创建宜居社区及安全文明小区中的积极作用。

(十一)绿色物业管理战略

顺应低碳经济发展趋势,倡导绿色物业管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向绿色物业管理发展模式转变,提高物业管理对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率,增强广大居民的环保意识,推动深圳宜居城市、低碳城市建设。

(十二)质量兴业战略

“深圳质量”将是深圳未来发展的核心理念,以此为契机,以升级的物业服务需求为出发点,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以质取胜、以质兴业,以更高水平的物业服务促进深圳质量的提升。

(十三)人才兴业战略

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统领,制定人才兴业战略实施办法,强化人才机制,多途径、多渠道培养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在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的基础上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依靠人力资源优势提高行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

(十四)总部企业战略

规划期内,逐步将物业服务企业纳入新兴总部企业的认定范围;继续发挥将经营管理总部设在深圳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优势,促进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竞争力的不断提升;鼓励总部企业积极开拓内地市场,促进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深圳物业管理对全国物业管理行业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四、具体措施

(十五)健全物业管理法规与基本制度体系

规划期内,进一步完善和更新我市物业管理法规与基本制度体系,为物业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保障,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研究制定和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配套文件;

二是做好物业管理法规与相关部门法规的有效衔接,一方面,解决物业管理法规已经做出明确规定但相关法规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有关事项(如物业管理用房配建问题),另一方面,在相关部门立法中,避免与物业管理法规的冲突和脱节;

三是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物业管理工作新形势,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

(十六)强化政府的监管服务功能

政府行政监管服务是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规划期内,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行政监管机制和服务功能,加大执法力度,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建立统一的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信用网络平台,对物业管理市场主体实施诚信档案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监管。

二是加强街道办事处的基层行政监管力量,逐步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市、区、街道三级物业管理监管体系,提高各级政府部门行政监管服务效率。

三是强化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市房屋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对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国土、城市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物业管理工作的沟通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工作格局。

(十七)制定并落实物业管理行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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