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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5】

2012-08-27 15:01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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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强化政府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与资金支持,对部分地区给予政策倾斜,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包容性增长。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出台绿色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和评价标准,制定绿色物业管理扶持奖励政策,引导物业服务产品的生产由传统型向清洁、低碳、环保型转变,宣传政府环保政策措施,提高社区居民节能环保意识。

二是出台老住宅区及原农村城市化社区物业管理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原特区外地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尝试建立政府监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定向帮扶工作机制,快速提升原特区外地区物业服务水平,顺利推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的一体化。与此同时,创新管理体制,转变补贴方式,由传统单一的物业管理费补贴转变为专项补贴与资金奖励并重的扶持政策,引导老住宅区及原农村城市化社区物业管理走上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道路。

三是创新政府支持物业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健全政府购买物业服务的工作机制,对依法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违章搭建监管、出租屋管理、流动人口管理、计生管理等社区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关费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支持物业管理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十八)全面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工作

规划期内,大力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工作,进一步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发展,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建立物业管理标准化体系。包括绿色物业管理导则、物业服务通用规范、物业服务分类标准、物业服务专项标准等。

二是按不同物业类型推行项目物业管理标准化。通过制定保障房、政府物业、超高层物业、工业区物业、商业物业、医院物业、地铁物业等分类分级的服务标准,以及设施设备保养、秩序维护、园林绿化、卫生保洁和其它特约服务等专项服务检查标准,力求以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水准满足不同消费层次、不同类型的各类服务对象的服务要求需求,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业主满意度。

三是加快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基于数字地图平台的“数字物业”,建立“一站式”物业信息化平台,实现市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与各区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的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共享与系统整合,实现物业管理行业的高效、统一管理,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宏观分析和日常监管提供现代化信息平台。

(十九)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和调节机制

在坚持“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原则”的基础上,完善物业管理市场的价格机制,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通过适时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规范物业服务成本(支出)测算、提高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议价能力等措施,建立科学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二是完善物业服务价格调节机制。通过细化相关法规和标准,逐步建立物业服务价格与物价指数、服务成本变动的良性调节机制,实现物业服务价格标准能够随着人工成本、物料成本等服务成本的变动而适时调整;。

三是培育物业服务市场中介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代理制度和物业服务第三方监理审计、评估制度,以确保科学、透明、公正地开展物业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服务价格测算等工作。

(二十)多途径培养物业管理人才队伍

实行“人才兴业”战略,切实建立起支持深圳物业管理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保障体系,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研究制定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人才兴业战略实施办法。主要依托社会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教学和培训,创新和优化物业管理人才管理方法,通过建立物业管理师数据库、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数据库以及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实现对物业管理人才的动态管理。

二是在提升物业管理行业综合竞争力的基础上,吸引更多的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复合型人才进入物业管理行业,将其他领域先进的管理经验、运营模式和知识资本注入物业管理行业。

三是加快高等院校物业管理学科建设,优化物业管理课程体系,强化物业管理学科高等教育的师资投入,通过国民教育体系培养专业知识扎实、职业归属感强的物业管理专业人才。

四是深化物业管理人才交流与合作。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提供广泛、综合的交流平台,促进特区辖区之间、企业之间、深圳与其他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快推进物业管理人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

五是加强物业管理人才的培训与使用,建立健全以物业管理师制度为核心,以职业资格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为主干的多层次人才培训平台和体系,并通过开展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十一)加大社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力度

日益增多的物业管理纠纷已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影响社区稳定的重要因素。通过逐步建立以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为主、以行政调处和司法调处为辅、“以防为主、防治并重”的社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机制,净化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环境,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整合部门和社会资源,着力健全社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机制。通过整合部门和社会资源整合各部门现有资源,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人民调解体系,吸收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法官、律师和社区内主要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明确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牵头协调,在基层形成对物业管理纠纷强有力的联合调处体系。

二是提高行业协会组织的公信力,充分发挥行业调解的作用。其一,利用好《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赋予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权利,将“业必归会”制度落到实处;其二,通过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和舆论宣传等途径切实增强行业协会的社会公信力,提高企业、业主对行业协会的认同感;其三,争取人民法院、公安等部门对行业调解工作的支持,建立多层级的物业管理调解员名册。

三是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的同时,经常性地向广大业主宣传相关法规、物业与物业管理基本知识和业主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标准等,提升业主的自治能力和物业服务消费的契约意识,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以“阳光物管”培育绿色物业、建设和谐社区,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社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二十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综合竞争力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创立新模式、新业态,以“服务业主、服务社会”为根本理念,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共同提高行业综合竞争力,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引导企业正确认识和把握物业服务需求不断升级的新趋势。通过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综合调研、定期组织行业沙龙、举办行业论坛、编撰行业期刊等途径,增进企业间的沟通交流,使广大物业服务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对物业管理发展的新趋势、新动态有全面、科学的认识。

二是引导企业更新传统的物业服务产品结构,开展综合经营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充分把握、综合评估不断升级的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把握好发展绿色经济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时代契机,在经营管理中加快树立环保理念,注重节能减排;提升物业服务的水平和层次,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参与、协助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开展多种经营、特约专项服务等综合经营管理,拉动社区居民相关消费等社区经济的增长。

三是引导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相关产业市场的开发与参与力度,逐步建立一个以物业管理服务为核心,以物业管理服务涉及的物业卫生保洁、园林绿化、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综合服务为产品集合的物业管理相关产业链,带动物业管理相关产业发展,加速物业管理行业的转型升级,挖掘物业管理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十三)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社区文化宣传活动

通过举办公共讲坛、社会公共媒体报道、组织公益性活动、开展知识讲座等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地大力强化对物业管理社区文化的宣传普及,使物业管理行业的核心价值理念与社区文化相辅相成,使广大居民正确认识物业管理,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提高全社会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定期举办“物业管理周”活动,为物业管理与社会各界以及物业管理行业内部--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社会管理部门、社区内社会组织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等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促进业主自治、社区治理与专业物业管理服务的结合,并以此着力营建诚信、和谐、进取的物业管理社区文化,增强社区居民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认同感和信任感。

二是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协助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积极组织和参与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组织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营造文明、健康、活跃的社区文化氛围,推动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和行业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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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调动社会公共媒体的力量做好物业管理舆论宣传工作,动员报纸、期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传媒加强对物业管理正面、客观的宣传报道,为物业管理可持续发展营造一个健康、宽松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十四)加强综合调研,促进物业管理理论创新

富有时代性、创新性、前瞻性的物业管理理论对我市物业管理改革发展的实践具有重要的启发、指引作用。规划期内,每年均按计划安排物业管理综合调研、学术交流与专题研究工作,充分利用各高等院校、专业咨询研究机构以及科技界各领域专家、学者等的智力资源,实现物业管理理论研究的突破和创新,在国内同行业中树立鲜明的深圳物业管理理论特色,为构建中国物业管理的科学理论体系做出贡献,为社会教育、行业培训、政策制定、完善法规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附件:

表1:《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目标体系

类别序号目标指标2015年目标指标属性

法制建设1法制建设出台关于贯彻《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约束性

2修订和出台深圳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约束性 中国物业之窗,打造中国物业管理新媒体旗舰品牌

3出台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保值、增值管理办法约束性

4出台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共济金管理办法约束性

5出台深圳市物业服务通用规范约束性

6出台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约束性

7出台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约束性

行业发展 1物业管理行业增加值120亿元预期性

2物业管理行业集中度(CR8)35%预期性

3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水平82预期性

4新增国家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数量不少于20个预期性

5新增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数量不少于60个预期性

6新增深圳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数量不少于100个预期性

7物业管理师人数至少达到3000人预期性

8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预期性

9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约束性

10经济特区物业管理一体化发展逐步增加原特区外地区市、区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骨干物业服务企业。预期性
市场建设1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平台。约束性

2符合条件的住宅区业主大会成立率大力推进符合条件住宅区的业主大会成立与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预期性

3业主委员会依法完成换届选举与交接工作的比率≥95%约束性

4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建设推广物业管理电子投票方法约束性

5物业管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建立物业管理师和项目经理数据档案。约束性

6物业管理市场中介组织建设积极培养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物业服务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等中介组织。预期性

表2:深圳物业管理“十二五”重大调研课题项目

序号重大调研课题项目名称主要任务目标计划年度

1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综合调研全方位掌握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面临的各类问题和困难,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基础数据资料。2012年前完成

2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一体化相关问题调研为全面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系统、深入开展经济特区物业管理一体化相关问题调查,通过物业管理一体化积极推进经济特区的一体化。2013年前完成

3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总部企业情况综合调研为实行总部企业战略,开展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总部企业情况综合调研。总部经济是深圳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深圳物业管理行业不断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2014年前完成

4《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为在“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完善我市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掌握行业快速发展对物业管理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开展条例的研究修订工作。2015年前完成

5物业服务价格机制问题研究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物业服务价格机制,促进物业服务科学定价,通过深入调研,对我市物业服务价格机制进行研究,以期为制定相关政策、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提供参考依据和数据资料。2015年前完成

表3:《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相关指标口径说明

序号相关指标指标口径说明

1物业管理行业对深圳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按照同时期物业管理行业增加值与深圳市生产总值的比率计算。

2物业管理行业对深圳市国民经济第三次产业发展的贡献率按照同时期物业管理行业增加值与深圳市国民经济第三次产业增加值的比率计算。
本文来自中国物业管理领先媒体

3物业管理行业发展集中度(CR8)按照我市在管物业总建筑面积最大的前8家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物业项目面积之和占全市物业管理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其中在管物业总建筑面积包括在管本市物业和外地物业的总建筑面积。2007年至2010年深圳物业管理行业集中度平均为24.8%,其中,2010年为31.32%。

4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即运用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体系测算的业主满意度指数,利用这一指数体系测算的满意度水平采用百分制,满意度指数数值越大表示业主对物业服务越满意,且满意度指数数值越大其提升就越困难,提升速度就越慢。2010年度深圳市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指数首次突破80.0,达到80.2。

5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按照持有物业管理员、物业部门经理、物业企业经理等证书的人员人数与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总人数的比率计算。

6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覆盖率按照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区数量与全市住宅区总数量的比率计算。本规划中的“住宅区”,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国土房产局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民生实事办理方案通知》(深府办[2009]77号),是指以住宅为主,人口规模达到1000人或户数达到300户的居住生活聚集地。

7符合条件的住宅区业主大会成立率按照已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数量与全市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住宅区总数量的比率计算。

8业主委员会依法完成换届选举与交接工作的比率按照依法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与交接工作的业主委员会数量与依法应当开展换届选举与交接工作的业主委员会总数量的比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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