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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到底谁做主?珠海物业管理新规引发争议?

2016-05-25 11:20 来源:腾讯房产珠海站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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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珠海物管到期不撤离,索要两千多万天价“离场费”的新闻震惊了朋友圈。除此之外,物业涨价、物业管理不善、改停车位的新闻也频现珠海新闻媒体。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难免产生矛盾和纠纷。于是5月12日,珠海市法制局发布《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出台后,近半个月来引发多方热议。本来是调和物业与业主之间矛盾的物业管理条例,竟引得珠海市民纷纷吐槽,说这是明显偏袒物业的新规。

焦点问题一:欠物业费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物业管理到底谁做主?珠海物业管理新规引发争议?

详细内容:

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从业人员、业主以及非业主使用人诚信体系。对于不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及相关分摊费用的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市、区有关部门应当将相关信息依法予以公示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争论焦点:

诚信是双方的,对业主提出要求,也应当约束企业的不诚信行为。。同时,《意见稿》说明正当理由拖欠的情况除外,但并没有说明由哪个部门负责界定,具体正当理由涵盖哪些内容也有待明确。不然的话,明明是物业公司的问题,却让业主买了单,不符合法理和情理。并且,这些规定让普通市民觉得是滥用征信系统,且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处于弱势方的业主反而被圈在条框中了,物业公司责任不到位或者服务差,法规却没有相应的规定。

网友热议:

网友:物业公司如果服务不到位,是不是也要拉入征信系统?此条例纯是一方之言。

网友:这是什么逻辑?请问物业只收取不管事,会纳入诚信系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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